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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部门领导经济责任承诺书

2010-03-03

按照市教委及学院制度规定,学院对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开展经济纪律检查工作,被检查部门中层正职领导向学院做出以下承诺:

1.本部门没有小金库现象;

2.本部门没有乱收费现象;

3.本部门应缴款项及时上缴学院财务处,没有坐支、挪用现象;

4.本部门各项经济往来事项规范,并有相应内控、监督措施;

5.本部门没有收受各种回扣、手续费、未上缴私留现象。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另附纸):

部门(盖章)

承诺人签字: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