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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概况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负责学校内部审计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

(2)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

   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科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校办企业和实行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中层干部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

   学校其他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3)负责组织实施教育乱收费检查、“小金库”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评估。

(5)负责对整改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

(6)负责草拟各种审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7)负责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