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规定,负责学校内部审计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 (2)负责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学校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决算; 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科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 校办企业和实行独立核算单位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中层干部的任期离任经济责任; 学校其他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3)负责组织实施教育乱收费检查、“小金库”专项检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评估。 (5)负责对整改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实施跟踪督促检查。 (6)负责草拟各种审计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和总结。 (7)负责对学校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8)负责整理审计资料,建立审计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