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征兵回访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6-27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京市2017年征兵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党委武装部决定开展入伍学生回访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回访方式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自行安排,党委武装部不在集中统一组织。

二、回访时间

20177-8月份,各二级学院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合理安排,每次回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天。

三、回访对象

本次回访对象为2016年入伍到部队的本校学生(注:从学校走兵的学生),回访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回访地点

各二级学院根据入伍学生部队所在地来确定。

五、参与回访人员范围

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征兵工作的辅导,每次参与回访的人数不超过2人。

六、回访经费

回访经费根据学校差旅费报销办法进行审批报销,从征兵奖励经费中列支。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73日前将回访计划报党委武装部审批、备案。

2.回访学生和部队的慰问品统一到党委武装部签字领取。

3.参与回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纪律要求,过程中不得从事与回访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

  党委武装部

                                              20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