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北京市教委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科技一般、社科一般)。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方向要求,积极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和比例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类别 |
经费限额 |
研究 周期 |
课题 级别 |
我校限项 |
方向说明 |
科技 一般 |
15万元 |
3年 |
司局级(C类) |
5项 |
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引导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不追热点,把冷板凳坐热”,围绕数学、物理、生物、信息、哲学、历史、文化等研究领域,加强基础研究,积极自由探索,夯实学术基础。 |
社科 一般 |
5万元 |
3年 |
司局级(C类) |
1项 |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kyglpt.bjedu.cn。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拟申请人自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报科技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平台在线填写和打印申请书。
为了方便学校科研考核和申报辅导,请申报人务必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
二、申报要求
项目类别 |
申报要求 |
不得申报情况 |
科技一般 |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没有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满足申报条件的专业教师必须申报。 (2)鼓励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 (3)各单位35周岁以下专业教师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 |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且40周岁以上; 6.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
社科一般 |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没有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满足申报条件的专业教师必须申报。 (2)鼓励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 (3)各单位35周岁以下专业教师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90%。 |
三、申报安排
时间 |
内容 |
7月10日前 |
拟申请人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参考模版见附件1、2)。 |
7月18日前 |
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科技处组织专家辅导、评审,确定上报名单。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进行申请书修改。 |
7月20日前 |
申请人进一步修改申请书并在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提交。 |
四、特别提示
一般项目申请人要仔细阅读《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附件1),根据该办法进行预算。
科技处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