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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课题的通知
2023年05月07日 14:26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按照课题申报公告中的相关要求做好课题申报和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见附件1)和《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见附件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见附件3)《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4,特别注意以下相关内容: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为60万元、重点课题为35万元、一般课题为20万元、青年课题为20万元、西部课题为20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为5万元、青年课题为3万元。

2.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A 教育基本理论  B.教育心理  C.教育信息技术  D.比较教育  E德育  F.教育经济与管理  G.教育发展战略  H.基础教育  I.高等教育  J.职业技术教育  K.成人教育  L.体育卫生美育  M.民族教育  O. 教育史跨学科的课题,请选为主的学科填写。

3.申报条件

教育学重大项目的招标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规划课题申报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4.其他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课题研究,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3年6月5日之前的,或在6月5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后者若是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非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需附各地科研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时间的证明)。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至(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已承担项目/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题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9)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

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2.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相关要求,我校申报事宜时间安排如下:

(1)5月15日前,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书》(见附件5)或《申请书》(见附件6)《活页》(见附件7)及《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8)的线下填写。同时,申请人将《投标书》《申请书》电子版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路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主页—办公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规划项目申报(2023)—进入申报)。

(2) 5月16日前,申请人将《投标书》或《申请书》、《活页》及《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3)5月17日,已经向科技处提交申报文件的申报人,开始到全规办网站进行注册。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办要求,未在5月16日前提交电子版《申报书》等申报材料的申报人,不得到全规办网站进行注册。

(4)5月25日前,获准申报的申请人在全规办申报系统完成申报材料在线提交。

课题申请人需在5月25日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

(5)5月27日前,国家重大招标项目申请人报送纸质《投标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到科技处。

(6) 其他类别课题的《申请书》和《活页》无需报送纸质版。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课题提交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到科技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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