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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2022年02月10日 16:24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1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已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二、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见附件2),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相关要求。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五、申报方式和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本项目申报通过网络平台方式进行在线申报。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下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公告为准。

2.时间安排

1)申请人可于2022216日始登录申报系统(无账号申请人,申报系统主页注册后即可登录),进行网上申报。为了方便申请人及时修改申报文本,建议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先进行线下填写。

本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执行,需按照实际研究需要和上述管理办法中的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2 为了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的管理服务工作,请申请人于31前将填好的《申请评审书》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路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主页—办公系统—科研管理—项目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2022)—进入申报),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文本进行评审指导,并将专家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以及时修改完善。

3)申请人于202231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在线提交,并将填好的《申报汇总表》提交至科技处。申请人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

附件:

1.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

22022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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