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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年01月20日 10:22

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结合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本部门的科研规划和申报组织动员工作。欲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应仔细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中“说明”部分的内容,确保课题申请人、课题研究方向、课题资助额度、完成时限等条件能够满足课题申报的要求,并按照指南规定的课题要求,慎重选题,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本次申报不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

提高申报质量,科技处将协助申请人进行格式检查,请申请人于2022226前将《申请书》和《活页》、汇总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打包发至学校科研邮箱317前申请人在项目申报系统中完成提交

申请人需登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于31日零时开放。

318前将最终纸质版的《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完成签字),交科技处。为便于进行年度科研考核,请申报人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最新版申请书。

二、科研诚信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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