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依据朝阳区科技、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我校可以申报2015年度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项目的申报采用联合申报的形式,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我校作为联合申报单位。为提高我校申报质量和立项通过率,现组织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有意向申报项目的人员请依据2014年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及2013、2014年度立项项目(附件2、3)为主要参考,完成预申报项目工作。
2、一般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推进、共建联合研发中心等领域合作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50万元;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类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合作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申请人填写预申报表(附件4)后交到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
4、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在2015年4月15日之前,将预申报统计表汇总后交到科技处(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科研人员直接提交)。
此项目属于司局级项目,望二级学院及各位科研人员积极联系相关企业,踊跃申报。
科技处
201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