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职称评审用科研成果信息的填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5年05月20日 13:17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配合人事处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科技处已经开放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果录入接口。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员,组织参与职称评审的教职工填报学术论文,横向合同,著作教材,专利、标准和软件著作权,科研获奖等科研成果。在科技处备案的科研项目(横向项目除外)将由科技处统一录入。

请各位参与职称评审的教职工,认真核对评审所用科研成果的每一项数据。科技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有异议的成果认定予以统一处理,请于201552516时之前将异议书面反馈至科技处,提交情况说明(签字),并提供支撑材料(原件)。

对于新录入的科研成果的认定,请各单位科研管理员依据认定管理办法完成成果的初审(机构审核),科技处完成成果的复审(学校审核)。

详见OA通知。

                                    2015-05-20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