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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2016年03月02日 09:20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225-420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评审书》纸质版。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申请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课题《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420日前由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统一交科技处(行政楼905),职能处室、直属单位人员直接报送。

2.报送电子版材料

《申请书》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相关材料下载地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申报须知。

 

 

科技处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