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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项目进展报告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年01月08日 10:29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发布《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了做好2016年度项目申请和在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及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预计将于本月15日公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相关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模板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各位相关人员及时访问、查询。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5)、《指南》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3、申请书撰写方式:登陆国家自然基金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撰写。

请各位申请人于2016115日后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事前向学校科技处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2015)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请申请人于310日前完成申请书在线撰写以及提交(包括电子附件材料),经审批后下载并打印最终PDF(有水印)版本申请书2份,向所在学院科研管理老师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其他页双面打印)原件2份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部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前送到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法人章)。

(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请申请人于310前完成在线撰写及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工作。

2311科技处对上交的电子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审核过程中,科研处会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请申请人及时关注ISIS系统中申报项目的状态。

3、经审批后,请申请人于315前打印最终PDF(有“NSFC2015”水印)版本申请书一式2份。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可单面打印,其他页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包含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每题一袋,《2015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交到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

4、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审核(重点审核装订格式)、收齐后,于2015316报送至科技处。

(三)申报其他事项

凡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外单位项目的教研人员,需要加盖本校公章的,请提供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用印申请表》,并同时提供项目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经科技处核准备案后方可办理(科技处将留存申请书封页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备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的项目事后科技处不予认可。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6113日前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详见OA

科技处

201618

附件1:国家自然基金委通知

附件2:各单位2016年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