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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年06月02日 11:21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166—9月期间开展在研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同时开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文库(以下简称《成果文库》)预申报工作。我校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成果要报》采用、引用、转载、社会评价和反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与研究进展情况相匹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包括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项目研究的心得体会、思考建议等。
  5.《成果文库》预申报:项目负责人自评预期成果能够达到《成果文库》申报要求的,经科研管理部门把关后,可进行《成果文库》预申报(《成果文库》出版计划简介见附件6)。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如成果得到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供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新修订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5),提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社科规划办审批。
  4.进行《成果文库》预申报的,在《中期检查表》中填写预期成果概要等相关内容。
  (二)所在二级学院
  认真审核本单位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和《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4)。    

除附件1外,附件2-6等材料电子版请在北京社科规(www.bjpopss.gov.cn)公告通知栏中下载或见附件。

  四、材料报送
  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材料准备齐全后,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并于2016921日前将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五、注意事项
  1.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科研管理人员应在《汇总表》中予以注明。
  2.既未申请鉴定、结项,又未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其最终成果一律参加市社科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集中鉴定。

 

附件:

1.2016年度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负责人填)

3.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填)

4.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所在二级学院科研管理人员填)

5.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文库出版计划简介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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