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选奖励活动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报送成果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纸质版。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七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申报《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汇总表”纸质版。请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填写后统一报送。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版;
(2)《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科技处
2016年5月25日
附件
1.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2.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3. 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