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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1月10日 08:35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文件精神,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已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般项目申报时,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中以下相关内容,以确保申报的项目类别等符合要求: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3.申报条件;

4.其他要求。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人可于201715日起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bdkykejichu126.com

4.我院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213日。提高申报质量,科技处将对《申请评审书》进行格式审核,并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须于31日前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北京市教委将于31日至3日对上传的《申请评审书》进行审核。

5.经科技处和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后交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

三、其他事项

1.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保持一致。

2.《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人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申请评审书》,错过时间将无法上报。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 2017年科技处继续把本项目的申报情况列入科研考核,给予科研加分,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并上报的项目给予600/项的科研奖励。

 

科技处

                                           2017110

附件:

1.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