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279号)文件精神,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已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般项目申报时,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中以下相关内容,以确保申报的项目类别等符合要求: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3.申报条件;
4.其他要求。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7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人可于2017年1月5日起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bdkykejichu@126.com。
4.我院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为提高申报质量,科技处将对《申请评审书》进行格式审核,并邀请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须于3月1日前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北京市教委将于3月1日至3日对上传的《申请评审书》进行审核。
5.经科技处和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后交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
三、其他事项
1.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保持一致。
2.《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人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申请评审书》,错过时间将无法上报。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 2017年科技处继续把本项目的申报情况列入科研考核,给予科研加分,对申报材料审核合格并上报的项目给予600元/项的科研奖励。
科技处
2017年1月10日
附件:
1.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