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处室、教辅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已启动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见《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附件1),为了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相关文件及要求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近期将公布《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各位申报人及时查询、认真收看。需要翻阅纸质版《指南》的老师可以到科技处借阅。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申请人事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以上涉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文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上均可下载,部分管理文件见附件3至附件6。
3、申请书撰写方式: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撰写,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尽快向学校科技处提交姓名、职称、邮箱、院系、手机号等信息申请开户。
(二)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请申请人于2018年1月15日至2月25日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完成在线撰写及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为便于学校邀请相关专家指导和申报奖励发放,申请人须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传入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7)。
2、科技处将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对已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须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
3、对学校审批通过的申请书,请申请人于3月15日前打印最终PDF(有“NSFC2018”水印)版本申请书一式2份(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可单面打印,其他页双面打印),并于左侧双钉装订成册。所有申报材料(包含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及要求报送的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等附件原件,《2018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装入档案袋中交到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职能处室、教辅单位直接交科技处)。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在纸质申请书中“依托单位公章”处请勿盖院、系、部公章,由科技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须提前送到合作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法人级单位公章)。
4、请各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审核(重点审核签字齐全、合作单位盖章及装订格式)收齐后,连同打印的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于2018年3月16日报送至科技处。
5、2018年国家自然基金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再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申报其他事项
凡以项目组成员身份参与外单位申报项目的人员,需提供项目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需要加盖我校公章的,请提供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的《用印申请表》,经科技处核准备案后方可办理(科技处将留存申请书封面页及项目组主要成员签字页备查)。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的项目,学校不予认可。
科技处
2017年12月25日
附件1: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基金委
附件2:2018年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
附件7:学校科研管理系统2018年度国家自然基金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