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文化,营造活跃的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提高广大师生的科研素养,根据《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7-2019年聘期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北科院院〔2017〕30号))对副教授以上教师专业技术岗的基本职责要求,
现将学术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校专业技术岗教师的学术报告由其所在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和举办、科技处协办。双肩挑人员的学术报告由本人向科技处提交申请,科技处负责与其科研归属
2. 各二级学院(部)副院长负责落实教师学术报告的意识形态审查和具体时间安排。
3. 各二级学院(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本学期教师学术报告计划表(详见附件1)报送科技处备案。
4.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举办的专业技术岗教师学术报告,应提前一周在学校OA上发布通知,并通知科技处转发到相关校外科研合作企事业单位。
5. 学术报告活动结束一周内,各二级学院(部)科研管理人员负责将活动的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到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学术讲座”栏目中,内容包括:学术报告通知、主讲人简介、学术报告PPT、现场照片、签到表、宣传稿、意识形态审查备案文件扫描件、学术活动汇总表(详见附件2)、继续教育学时证明(详见附件3)等材料。科技处负责相关材料的备案和管理,并协助办理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盖章手续。
科技处
2018-5-21
附件:
1. 学术报告计划表
2. 学术活动汇总表
3. 继续教育课时证明
4.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7-2019年聘期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