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北京市教委2019年度科研项目(科技一般、社科一般、社科重点、科技重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方向要求,积极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申报项目质量和比例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类别
|
每项金额
|
研究
周期
|
课题
级别
|
申报
方式
|
我校限项
|
方向说明
|
科技
一般
|
12-15万元
|
2年
|
司局级(C类)
|
非网上
申报
|
5项
|
科技类要紧密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服务创新;社科类要理论联系实践,关注社会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服务社会需求,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申报课题应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就专业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的重点工作,加强基础研究,体现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注重培养青年创新人才。
|
社科
一般
|
5万元
|
2年
|
司局级(C类)
|
非网上
申报
|
3项
|
社科
重点
|
不超20万元
|
3年
|
省部级(B类)
|
非网上申报
|
1项
|
紧密结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并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且有效服务于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
|
科技
重点
|
不超80万元
|
3年
|
省部级(B类)
|
网上申报
|
不限
|
紧密围绕国家和北京市战略发展目标需求,聚焦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注重基础性研究和原始创新。鼓励联合中央在京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报,并突出项目对于依托单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的贡献。
|
二、申报要求
项目类别
|
申报要求
|
不得申报情况
|
科技一般
|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没有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满足申报条件的专业教师必须申报。
(2)鼓励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
(3)各单位35周岁以下专业教师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40%。
|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
社科一般
|
(1)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没有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满足申报条件的专业教师必须申报。
(2)鼓励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
(3)各单位40周岁以下专业教师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60%。
|
社科重点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或北京市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2.同一年度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和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
|
科技重点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的负责人。
2.联合基金申请人和参加人不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
三、申报安排
(一) 一般项目和社科重点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5月31日前
|
申请人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申请书(附件4或附件5或附件6)、汇总表(附件7或附件8或附件9)。
|
6月6日前
|
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确定推荐申报项目;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人进行申请书修改,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更新申报材料(申请书、汇总表)
|
6月13日前
|
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向市教委推荐的项目名单。
|
6月18日前
|
获准推荐项目的申请人进一步修改申请书;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更新申报材料(申请书、汇总表),同时一般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A4,双面),社科重点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8份(3份原件,A4,双面)至科技处。
|
6月19日
|
科技处向市教委统一报送材料。
|
(二)科技重点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6月2日前
|
网上填报:
1.申请人于5月10日后向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
2.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bjkw
.gov.cn)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市基金-市教委联合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
3.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
4.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日16:00
|
6月4日前
|
学校审核并在自然科学基金网站提交。若申请书进行了修改,申请人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更新申请书。
|
6月7日前
|
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带有版本号,A4,双面)一式两份,由申请人交至科技处。
|
四、特别提示
1.科技重点和社科重点项目为竞争性项目(学校定为省部级项目)。2018年科技处将继续对申报北京市教委重点项目的科研人员(需进入评审环节)在年底科研考核时加分。
2.科技重点和社科重点项目申请人要仔细阅读《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附件10),对间接经费进行预算。
3.一般项目申请人要仔细阅读《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附件11),根据该办法进行预算。
首都高校科研网:http://jw.beijing.gov.cn/kyc/(相关表格也可从该网站下载)
附件1:市教委一般项目通知
附件2 市教委社科重点项目通知
附件3 市教委科技重点项目通知
附件4 科技类一般项目申报书
附件5 社科类一般项目申报书
附件6 社科类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7 科技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
附件8 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汇总表
附件9 社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
附件10 《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
附件11 《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
科技处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