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职能处室、教辅单位:
“金桥工程”诞生于改革开放年代,起源于1992年北京市科协提出的“金桥计划”,1993年由中国科协在全国推广实施。
北京市“金桥工程”一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科技群众团体优势,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团结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与经济之间架设“金桥”,在科技成果和生产应用之间架设“金桥”。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由市财政经费支持,主要对青年科技骨干在项目前期启动阶段或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调研论证、考察交流、专家咨询等,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宣传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详见附件1)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现已启动2018年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工作,详情见附件4“关于2018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京科协金桥发〔2018〕1号)”。请学校各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有能力完成项目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之一: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未满45周岁,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详见附件2)
2、资助金额:“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分A、B、C三类进行资助,分别资助6万、4万、2万元。(详见附件2)
3、重点资助领域: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类项目,新材料、交通、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信息化、地球观测与导航、资源及环境、生物和医药、人口与健康、现代农业项目、海洋类等项目,在“前沿探索”、“短板攻坚”、“成果转化”、“社会服务”4个方面,以及能带动相关经费,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需提交“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文件。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于2017年3月22日16时前科技处,电子版发OA便签。
科技处、校科协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1.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
2.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实施细则
3. 北京市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
4. 关于2018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京科协金桥发〔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