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8年01月28日 15:30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13号)文件精神,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已经启动,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请申报人认真阅读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2018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见附件2)、《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附件3),以确保申报的项目类别等以下相关内容,符合申报要求: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3.申报条件;

4.其他要求。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和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人可于2018123日起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我校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35日。提高申报质量,科技处将对《申请评审书》进行格式审核。申请人须于34日前将《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上传,同时也需上传至我校科研管理系统(上传路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平台—科研管理—纵向项目—项目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2018)—进入申报)

5.经科技处和北京市教委两级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线打印《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经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字后交至科技处。

三、其他事项

1.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件内容要保持一致。

2.《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人一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申请评审书》,错过时间将无法上报。

4.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3),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 2018年科技处继续把本项目的申报情况列入科研考核,给予科研加分。

 

 

                                              科技处

                                                                                                      2018128

附件:

1.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育部社科司)

22018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