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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2018年12月20日 10:05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2019年度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开始申报了,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1、申报主体应为朝阳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地区办事处)、区域范围内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坐落在京津冀区域范围内独立法人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两方。

2、对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二、项目支持方向

1、服务于区域重点行业产业发展的协同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2、由创新型企业主导,高新技术、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等区域发展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标准等的研发攻关;

3、服务于区域委办局、街乡社区、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及示范应用、决策咨询、人才培养等。

4、聚焦区域重点产业、行业发展的主题活动。

三、项目支持方式

协同创新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主题活动类项目可由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独立或与区内单位、其它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其它类别的项目由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牵头与高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经费直接拨付给项目牵头单位。

注册地址位于朝阳区辖区范围外的高校、科研院所只能申报与区内单位合作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第4项主题活动类项目采取后补贴方式。具体申报资金额度及预算编制等可参照《北京市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朝科文【20162号)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我校为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成员单位,联盟成员单位项目申报需由课题组向所在高校、院所科技(研)管理部门备案。

五、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人应联合朝阳区内注册的牵头企业,在2019125日前按照朝阳区科委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我校申报人需于20191181600前将《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申报操作说明见附件4),以进行备案并计入科研考核。

 

 

 

科技处

2018-12-20

附件1: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2019版)

附件2:申报书(主题活动类2019版)

附件3:朝阳区科委通知

附件42019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在线申报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