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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支出及退回科研经费的通知
2018年10月17日 11:54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北京市财政政策,2018年基本科研经费(财务编号为000024开头的课题经费)支持的校级课题和北京市教委一般项目,请各课题负责人尽快合理、合规支出,201811月中旬前务必完成2018年拨付的课题经费100%的支出。由于支出不力而影响到2019年市教委对我校基本科研经费批复额度的(2018年没有使用完的经费额将直接从2019年我校基本科研经费额度里核减),学校将对相关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在2019年采取限制申报、核减科研经费等相关措施。

各课题负责人确实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而无法支出的2018年基本科研经费,请填写经费退回课题一览表(见附件),由学校主动上交市财政,以减小2019年对我校基本科研经费批复额度的影响。

经费退回后,科研任务仍须按原方案及时间执行完成。

填表说明:

1.退回经费科目指咨询费(专家费);劳务费;文献、出版、知识产权费用;差旅费;测试加工费;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数据采集费;会议费;其他业务经费。每个经费科目单独填写一行。

2.课题编号务必填写以000024开头的财务编号。可进入学校信息平台财务查询系统查询确认。

提交材料及要求

1.提交材料:经费退回课题一览表(电子及纸质版。电子版通过oa发送,纸质版交至行政楼905

2. 提交方式: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给科技处,职能处室、教辅单位课题负责人直接提交给科技处。

3. 截止时间201810231000

                                           科技处

                                     20181017

附件: 经费退回课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