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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的通知
2018年09月03日 13:49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根据学校编制2019年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19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立项要求

1)科研课题应符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和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2)科研课题应充分利用学校现有的资源,依托学校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部)、专业之间加强合作与交流,有利于学校的科研和教研水平的提高。

3)科研课题应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紧密围绕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社会生产以及教育教学需求开展研究。鼓励校企、校校合作研究,科研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辐射性。

4)申报教育教学类研究课题需依据《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指南》(附件6)进行申报;申报学术研究类课题需依据学校和各二级学院(部)的发展要求,自行选择研究课题。

2.校级科研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科技一般、社科一般)、重点课题(科技重点、社科重点)及博士资助课题(科技博士、社科博士)。博士资助课题的资助对象为已取得或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

每个重点课题(含博士资助课题)参加人(含课题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人(不包括学生),一般课题不超过3人(不包括学生)。每个课题要求至少有一名本校的在校生参加,由课题负责人分配其任务并指导完成。需要参与人较多的大课题,需经科技处批准后方可增加人数。

3.重点课题和博士资助课题的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从20191算起。

4. 科技重点课题(含博士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6万元,人文社科重点课题(含博士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科技一般课题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人文社科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重点课题(含博士资助课题)的资助经费一般分2年给付。

5. 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每年只能申报一项校级科研课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含博士学位获得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一般课题,且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同行专家推荐。

二、申报程序

1.课题申请人填写“申请评审书”(附件1),填写完毕后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写课题申报的基本信息,上传申请书。具体操作流程见 “在线填报校级课题说明”( 附件2)。

2.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科技处复核并汇总申报信息,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和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3.根据市教委分配给我校的2019年科研基本经费总额和课题评审结果,确定立项的科研课题,并通过学校网站对外发布,其中重点课题和博士资助课题优先立项。若课题申请人认为批准立项的课题经费不能够支撑课题的研究工作,必须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科技处提出撤项申请,否则视为立项

4.批准立项的课题,课题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各教学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申请评审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盖章、申请者手签名)、汇总表(附件3),及相应的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职能处室、教辅单位的申请人直接报送科技处。“申请评审书”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2018917日(周一)8:00前为课题申报人申报时间;

20189191600前各二级单位完成在线审核(职能处室、直属单位申报课题由科技处审核)。

四、课题经费预算

请课题负责人依据《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纵向及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北科院院[2017]24)(附件4)和《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附件5)认真编制经费预算。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最高申报经费额度,不是立项批复额度,立项批复额度与经费预算及申报书的质量相关。

校级课题经费预算不允许支出设备购置费、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之和原则上不超过申请经费的30%、批复当年使用的经费不能结转到下一年。

五、课题结题要求

重点课题(含博士资助课题)原则上要求至少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一篇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一般课题原则上要求至少公开发表学术期刊论文一篇或申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一项。课题经费执行与经费预算基本一致。

 

 

 

                                                           科技处

                                                          201893

附件:

1.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课题申请?评审书(2019版)

2. 在线填报校级课题说明

3.  申报汇总表

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纵向及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北科院院[2017]24

5. 《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

6. 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