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科研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18:27

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结合重点工作,积极做好本部门的科研规划和申报组织动员工作。欲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应仔细阅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中“说明”部分的内容,确保课题申请人、课题研究方向、课题资助额度、完成时限等条件能够满足课题申报的要求,并按照指南规定的课题要求,慎重选题,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本次申报不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

 

一、申报材料及时间

提高申报质量,科技处将协助申请人进行格式检查,请申请人于2021221前将《申请书》和《活页》、汇总表(见附件6)的电子版打包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在线填报说明见附件7);225前将最终版的《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含原件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交科技处。同时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将申请书和活页替换为最新版本。

二、科研诚信要求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科技处

                                          2021113

  

附件:

1.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  在线填报说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2021

6.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