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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科研成果录入与认定的通知
2019年11月22日 16:07

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职能处室:

本年度即将进行年度考核,请教职工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将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中;

(2)纵向、横向和校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登陆科研管理系统核对项目(课题)各项信息;

(3)及时登陆科研管理系统确认成果审核结果,并根据审核意见,及时修正、完善成果信息。

其他事项:

1. 科研成果审核分为“学院审核”与“学校复核”两级。科研管理系统中显示“学院通过”仅表示您所在的二级单位审核通过,只有显示“学校通过”才表示此成果获得学校认可。其中任何一级审核不通过,均需根据审核意见,修正、完善成果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核。职能处室和教辅单位教职工的科研成果,由科技处负责审核和复核。

2. 每年在年度考核前,科技处将委托图书馆对教职工近两年发表的SCI、EI、CPCI、CSCD、CSSCI等论文进行检索,统一出具检索报告,请教职工及时关注科技处通知进行认领。

3. 科技处设立了微信群,有疑问的教职工可以进群沟通,请联络您所在二级学院的科研管理人员进入微信群。

 

 

 

                                        科技处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