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工程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以企业科协为主,各基层组织协助实施的一项在科技人才与创新成果之间发挥枢纽型组织功能的重要实践活动。“金桥工程”诞生于改革开放年代,起源于1992年北京市科协提出的“金桥计划”,1993年由中国科协在全国推广实施。
北京市“金桥工程”一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科技群众团体优势,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团结和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与经济之间架设“金桥”,在科技成果和生产应用之间架设“金桥”。
根据北京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21年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将秉承“创新簇”工作理念,聚焦重点学科领域,重点资助项目依托单位成立科协基层组织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围绕本行业、本单位关键核心技术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发明、学术研究、联合攻关、新产品研发等面向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科技项目,推动技术与经济的有效融合,推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请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有能力完成项目的教职员工积极申报。
一、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之一: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未满45周岁,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的一线青年科技工作者。(详见附件2 第二章 第五条)
2、资助金额:“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分A、B、C三类进行资助,分别资助6万、4万、2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在项目前期立项、启动阶段或实施过程中,组织协调、调研论证、专家咨询等方面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宣传的支持与服务,不包括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详见附件2第四章。
3、优先支持领域:申报的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种子资金”优先支持申请人依托单位成立企业科协的项目;优先支持短期内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优先支持通过科协进行产学研多方合作的技术项目,优先支持产业前沿、高端技术、应用技术发明、改造等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需提交“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证明文件”。请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5月15日前提交科技处,电子版发OA便签。科技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的项目由校科协向市科协推荐申报,由科技处统一安排线上填报。
科技处、校科协
2021年5月7日
附件:
1.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管理办法
2. 北京市科协金桥工程种子资金实施细则
3. 北京市金桥工程种子资金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