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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08:46

学校对经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的2021年度校级课题,进行了校外专家网上评审,结合学校发展需求,准予立项104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为满足课题执行和结题审计需求,2021年度立项的所有校级课题均需提供预算表(见附件1计划书(见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一、关于预算的说明

1.2021年度立项的所有校级一般课题经费当年一次拨付,重点课题经费(含重大课题)分两年拨付。

2. 在预算科目下务必说明各项的主要用途、支出标准和测算依据。只写额度无必要说明的,视为不合格。

3.每项课题经费预算科目之和,等于批准经费;每项课题当年(2021)经费预算科目之和,等于当年(2021)批准经费。

预算中的科目说明如下:

材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设计、制作等所支付的费用。

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原则上不支持。

差旅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等。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批准经费的30%

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资料及印刷费、图书及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它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数据采集费:是指在研究过程中开展问卷调查、田野调查、数据购买、数据分析及相应技术服务购买等费用。

劳务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科研项目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科研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中列支。财政供养人员不得列支劳务费。

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咨询费由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不得支付给科研项目组成员及本校财政供养人员。

每项课题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之和不超过批准经费的30%。

其它支出: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额度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主要包括北京地区交通费、项目研究所需的办公用品、参加会议及培训的住宿费和会务费、培训费、图书资料费等,各项费用的支出都需履行相关采购程序,并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培训费和图书资料费。

4.购买材料、图书资料达到固定资产入固标准的须履行固定资产入固手续,达不到的须按照低值易耗品在所属单位办理入库手续。

二、关于计划书的说明

计划书进一步明确课题组成员、经费、最终成果等重要信息。

1.关于成员

重大课题必须明确三个子课题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须无主持的在研校级重点或重大课题。

2.关于成果

重大、重点课题须承诺完成研究报告1部,并作为最终研究成果之一。各种类型课题基本结题条件参见附件3。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见附件4。 

重大课题须保证最终成果至少为相应科技或社科重点课题的3倍。

课题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时原则上标注校级课题编号课题论文成果原则上同时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教育》投稿。

3.关于经费

准予立项的2021年度校级课题批准经费和申报经费不一致的,以公布的为准。

三、关于科研诚信承诺书的说明

所有承担科研课题的项目负责人须签署《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在科研活动中严守科研承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经费预算电子版

各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共享文档的填写。全部填写完毕,进行导出预算表的线上确认。课题负责人预算填写截至时间:2021年5614:00

2.计划书、科研诚信承诺书

2021年立项的所有校级课题计划(见附件2)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电子及纸质版。

每项课题电子版计划书和承诺书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编号命名;计划书以“课题编号+计划书”命名;承诺书以“课题负责人姓名+承诺书”命名。各单位多项课题电子版材料放入以学院命名的文件夹中。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keyanyouxiang@126.com 电子版提交截至时间:5月714:00。

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提交截至时间5月81400。

各教学单位统一提交,各教辅单位、职能处室直接提交。

五、关于2021年度拟立项课题的说明

每项课题由三位校外专家评审,两个以上专家建议不通过的,不予立项;申报人有主持在研校级课题,且现有相关成果达不到结题条件的,所申报的2021年度校级课题,不予立项。

对评审结果如有任何异议,请在本通知发布一周内向所在单位反映,由各单位统一向科技处反馈,职能处室、直属单位课题申请人直接向科技处反馈。异议期满,无任何异议则视为同意按公布信息执行。

 

                                                       科技处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名单及预算一览表

附件2: 校级课题计划书

附件3: 校级课题结题评价等级及申报条件说明

附件4: 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附件5: 科研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