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3-09-14

文章来源:财务处

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编办《关于同意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核定内设管理机构和处级领导职数限额的函》(京编办事〔2013〕6号),学校现有内设机构33个,分别为学校党政办公室(党委统战部)、党委组织部(党校、离退休处合署)、党委宣传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建工作处(巡察工作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署)、党委保卫部(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机关党委、团委、工会、教务处、质量办、科技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合署)、财务处、审计处、招生就业处 、资产处、后勤基建处、信息中心、图书馆、军士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航空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物工程学院。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内涵发展为基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培养具有创新实践能力的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学校主动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始终以人才为第一资源,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协调发展,坚定不移地推进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全面建成首善标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开设有机械与电气类、汽车与交通类、艺术与设计类、电子与信息类、食品与生物类、经济与管理、航空维修类七大类核心专业。学校立足开发区服务首都融入京津冀,依托高精尖产业,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与开发区及北京市的相关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开展科研及社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技能的人力资源。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995人,实有人数850人,学生人数711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87266.45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13918.94万元,增长18.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816.01万元,比上年增加108.44万元,增长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801.7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87.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6003.8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41%;经营收入12.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997.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13%。


2023-08-27-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示(1).jpg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885.95万元,比上年减少4595.39万元,下降7.02%,其中:基本支出49107.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66%;项目支出11765.4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3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1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2%;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23-08-27-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示(2).jpg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169.06万元,比上年减少4370.02万元,下降7.10%。主要原因:财政专项2021至2022年度结转金额小于2020年度至2021年度结转金额。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15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类) 54151.7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54151.7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693.77万元,增长1.30%。其中:

“普通教育”(款)2022年度决算745.89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增加745.89万元,增长100.00% 。主要原因:根据事业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安排。

“职业教育”(款)2022年度决算53405.9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减少52.12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4547.1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6.80万元,比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7.00万元减少50.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43.20万元减少43.2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外事活动无法进行;2022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学校对外交流活动减少,减少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8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3.80万元减少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2年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度决算数6.80万元,比2022年度年初预算数13.80万元减少7.00万元,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公务用车里程减少,导致相应的加油费、维修费、其他支出等都有所减少。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8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5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76万元。2022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35.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21.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53.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6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度车辆10台,266.80万元;单位价值1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4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