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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活动周】 前途广阔 大有可为—电科人热议新职业教育法(四)

发布日期:2022-05-13

文章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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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新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在我校干部师生中引发了热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适逢全国第八个职业教育活动周(5月8日-14日)到来之际,我们特此连载报道,分享广大干部师生学习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建筑系副主任张莉莉:通过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我们首先应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现在时代不同了,尤其是当前职业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包括学校的双高、特高建设,包括老师们的切身感受,都能看到并感受到职业教育处于飞速发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作为职业院校的一名教师,我们要树立职业教育终身化的观念,努力提升自身技能,从而使自己能够在职业教育飞速发展的今天不落于人后,也能够在职业教育发展的进程中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为学校的双高、特高建设,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贡献绵薄之力。


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建筑系党支部书记刘婷婷:本次《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修订中肯定了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利于塑造社会共识,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一名职业教育工作者,我备受鼓舞,同时感受到了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一定要立足本职,针对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做到立德树人,传承技术技能,顽强拼搏、不懈奋斗,为助力学校“建高升本”,为培养更多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贡献力量。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技术系主任贾俊良:职业教育的教师,是新职业教育法框架下最重要主体之一,应该将学习当作自觉、持续的行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找到更好的工作方法。我们必须准确理解把握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含义。疫情下大半个学期的网络教学,给我们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即使如此,我们更应该在教材开发、课程资源建设方面,运用好信息化手段,不断推陈出新。在认真备好课的同时,努力打造学生喜欢听、喜欢上、入脑入心的课程,改变抬头率低、低头率高,学生爱手机、不爱学习的现状,用实际行动打造高质量的课堂。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技术系党支部书记孙哲:通过对新《职业教育法》的学习,一是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法案第三条“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我更加清晰地了解职业教育的内涵、社会地位及其重要性。二是感受到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法案第二条“国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这些体现了国家对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关心关怀,对职业教育者给与了高度的认可。三是感受到国家赋予职业教育工的职责、重担和光荣使命,身为一名职业院校教师,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职教工作中去,为学校“建高升本”,为职业教育的发展贡献力量。


汽车工程学院制造技术系党支部教师吕世霞: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使我们每一位从事职业教育工作者受到莫大的鼓舞和振奋。作为职业院校的老师,在当前形势下,应该积极提升自身教师职业素养、专业领域技术技能水平和教学能力,最大限度发挥课堂作用,将职业技能和证书标准相融合,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时代风尚,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融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培养爱岗敬业、责任担当的高技术技能人才。


汽车工程学院技术服务系党支部教师刘敏杰:通过学习,我认为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作为一名一线的职业教师,我一定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努力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借着职业教育发展的东风,立足自身岗位,为职业教育发展添砖加瓦。


汽车工程学院技术服务系党支部教师宋建桐:新《职业教育法》内容全面、丰富,充分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职教改革发展成果,将诸多重大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条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对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从法律层面进行了固化,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作了清晰界定,明确了产业发展与职业教育、职业学校与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以及不同层级职业教育之间的逻辑关系,规定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不同定位和基本要求,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方向遵循,为我国职业教育高速发展提供保障。


汽车工程学院实训党支部教师王尚:在宏观上新《职业教育法》更加清晰地对职业教育的类型、重要性、定位、发展目标、特色特征、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层面的规范。无疑,这对职业教育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对于目前在职业院校读书的学生们而言,中职、高职不再是职业教育的终点而是起点,中职高职本科乃至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更为顺畅。对职业院校教师来说,也是是巨大的鼓舞。我个人更加感觉职业教育大有前途,大有可为。


财务处教师张雪薇: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支撑。我将积极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合法合规操作意识,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爱岗敬业,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及担当,为学校“双高”“特高”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