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丽,女,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道德与法律教研室老师。

1975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获农学学士;200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2012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获教育学硕士。
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主要从事法律课程的教学工作,2009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进入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教学工作,2011年获得职业指导师二级证书,2013年9月至2014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进修一年。
现在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工作,研究方向是道德与法制教育。参编教材两部,发表论文若干,主持或参与司局级课题两项。
希望通过自己的教学帮助学生成长,教学遵循三个原则:让学生感兴趣;让学生能理解;让学生有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