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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信息
关于开展2024年开发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通知
2024-05-11 08:46  

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2015〕第80号)的要求,开发区城市运行局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坚持依法培训、科学施教、培考分离、从严考核的原则,切实提高开发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持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此带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为提升开发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奠定基础。

二、培训对象

(一)主要负责人

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投资人(实际控制人)等。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4年5月至10月

(二)方式:线上培训(32学时)

四、实施步骤

(一)企业注册:以企业为单位,每家企业设一名管理员,由管理员统一在培训系统给所有参训学员进行批量导入注册,注册网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平台(jjkfq.lOOanquan.com)(见附件1)。

(二)学员登录:企业注册后,批量导入参训学员可以开始线上学习。学员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123456(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培训相关规定设置,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通用技术标准、涉危使用、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及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判定等安全管理知识,具体内容以线上课程为准。

(四)考核:学员完成不少于32学时学习后(必修20学时+选修12学时),方可进入考核阶段。(线下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取证:线下考核80分合格后,可通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纸版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

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认真安排提前部署,按要求组织本企业培训对象参加培训,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二)广泛动员,认真参训

本次培训考核不设人数限制,各单位广泛动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态度端正、认真对待,完成全部学习和考试内容后,方可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严格考核,合格发证

严格考核纪律,严格把关考试通过率,线下考核80分合格。没有通过考试的学员,可补考1次。考试合格后,取得培训合格证。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不区分初训和复训,所有报名参训人员均须按要求完成线上32学时学习(必修20学时+选修12学时),方可参加考试。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每年参加一次培训。完成培训学时后,请认真进行模拟考试练习,最终考试将从模拟题中抽取部分试题。

3.从2024年开始将不再颁发纸版证书,往年的培训成绩可通过电子证书查询二维码(附件3)或登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平台(jjkfq.lOOanquan.com)查询。

4.登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安全生产培训服务平台可自行打印历年纸版证书。

5.请各企业通知参训人员提前报名,合理安排学习,避免后期扎堆聚集考试。

6.本次培训和考核均不收取费用。

7.联系人及电话:城市运行局:钱老师67865057

线上系统:王老师18500190304

线下考试:梁老师87220978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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