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二0一四年 第一期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编 2014年4月4日
工作动态
纪检监察办公室举办学校2014年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
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推进我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3月28日,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了2014年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会。来自各二级学院、部分直属单位和纪检监察办公室共13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培训,纪委书记王美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王永胜主持。
培训会首先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王永胜就2013年学校纪检监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讲解,部署了近期具体工作任务。
学校纪委书记王美祥做了培训动员并讲话,她首先讲解了举办此次培训班的目的意义,并从三个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求和期望:一是认清形势,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三是履行职责,增强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肩负的责任使命,面对党风廉政建设新的形势和更加繁重的任务,既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把握正确履行职责的方向,也要从自身做起,主动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工作流程,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以改革创新精神,完成上级和学校党委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纪检监察办公室举办学校2014年自主招生复试监督人员培训会
为深入做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我校2014年度自主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3月28日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组织了2014年度自主招生监督人员培训会。纪委书记王美祥、招生就业处处长赵永良、教务处副处长陈洪华及11位监督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王永胜主持。
培训会上赵永良处长就今年学校自主招生基本情况及面临的形势做了分析,讲解了监督工作的意义,并就如何做好监督工作提出希望。陈洪华副处长具体介绍了自主招生考务工作的准备情况、组织工作总体安排等。王永胜主任对监督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大家在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将服务有机地融入到监督工作中。
纪委书记王美祥在会上总结讲话指出,教育部、市教委把不断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纠正违规招生问题作为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促进教育公平的重大问题,自主招生工作是学校全年招生工作的第一仗,做好考试监督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意义重大。作为监督人员责任重大,希望大家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监督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严格规范,严肃认真;处理好监督与监考的关系,做好沟通协调,确保自主招生考试监督工作圆满完成。
学习园地
中央纪委研究室撰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
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编者按:近日,中央纪委研究室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撰写了一组解读文章。文章旨在帮助大家准确理解、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三次全会精神,敬请关注。
之一:成绩可喜任务艰巨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总结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绩,全面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强调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这样才能胸怀全局、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一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交出了合格答卷
2013年,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呈现出鲜明特点。
一是从中央做起,率先垂范,以上带下。中央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之后,中央政治局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抓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动全党抓好落实,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带头把自己摆进去,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认真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发挥了表率作用。
二是以作风建设为切入口,刹歪风,扬正气。全党从改进作风入手,立行立改,积小胜为大胜,提振了正气,震慑了歪风。中央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具体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扭住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放,着力整治“四风”,抓住每一个时间节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等节礼,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规定并逐条落实,严肃查处、曝光各种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处理党员干部304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2人。通过抓好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
三是“老虎”、“苍蝇”一起打,依靠法治反腐败。201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950374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220191件(次)。立案172532件,结案173186件,处分182038人。中央纪委对涉嫌违纪违法的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检查的有31人,其中8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肃查处和公开审判薄熙来严重违纪违法案,中央为此专门发出通报,在全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鼓舞了士气,增强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四是强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我们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抽查核实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改进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认真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包括互联网监督作用,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作风转变。通过强化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意识和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的现象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腐败案件依然多发,有的是系统性腐败问题,往往一个案件“拔出萝卜带出泥”,牵出一批案件。
这些现象的存在,原因很多,有党员干部思想蜕变的问题,也有组织上教育、管理、监督、惩治不力,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的问题。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拦路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绊脚石”。这些问题解决不好,我们党就会腐化变质,就会失去人民的支持,最终被人民抛弃。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革除弊端、涤荡污浊,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部署了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深化党的作风建设、严厉惩治腐败三个方面的任务,为我们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第一,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新的五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体现了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的思想。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这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当前关键是要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把各项要求体现到工作中去。各级党委要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之中,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努力增强整体合力。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职责,更好地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问题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继续深化党的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抓作风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经常抓、长期抓,使之变成常态。要继续倡导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发挥标杆和表率作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践行宗旨,正确认识和处理“公”与“私”的关系,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规定,从长远着想、从小处入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第三,严厉惩处一切腐败分子。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从当前反腐败形势看,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惩治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对腐败实行零容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有病就马上治,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错误。要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加强同司法、审计、金融等机关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要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以总结教训、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切断腐败分子后路,让腐败分子无处藏身。
之二: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大部署。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对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了深刻阐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建设廉洁政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体制障碍是最大的障碍,机制缺陷是根本的缺陷。这些年来,我们党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坚持不懈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但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直是党内外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总结起来,影响反腐败成效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监督合力,有些案件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得到坚决查办,有的地方腐败案件频发却追究责任不力。归根到底,这都是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突破这个困境,就应该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反腐败体制机制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协调者、参与者,是一把永远出鞘的斩腐利剑。纪律检查体制是否科学有效,关系重大。1978年恢复和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以来,纪律检查体制经历了从一开始的由同级党委领导,到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同级党委为主,再到党的十二大党章确定的由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的过程。现行党章还明确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从总体上讲,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是基本符合党情和国情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这种领导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比如,不少地方没有充分认识到纪委是由党代会选举产生的“两委”之一,往往把同级纪委当做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纪委书记特别是副书记的职务晋升与否往往由同级党委掌握,很难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有的党委和政府给纪委交办了不少与反腐倡廉建设无关的任务,使其主业不突出、往往疲于奔命,等等。特别在查办腐败案件方面,受到牵制的因素就比较多,有的地方主要负责同志担心查办案件会损害形象、影响发展,有时就存在压案不办、瞒案不报的情况。在一口锅里吃饭,监督别人就比较难。对于地方纪委来说,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忌讳也不少,以致在开展执纪监督、查办腐败案件时往往缩手缩脚、瞻前顾后。因此,必须继续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为主”。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所在。在原来的习惯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如果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同时知情,那么就会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就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查办,这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打击腐败犯罪。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是一级纪委的主要领导,他们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利于强化他们同上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他们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为主”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二是“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从这些年的反腐败实践看,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也发生了腐败案件。这说明权力不论大小,只要失去制约和监督,就可能被滥用。今后,按照所有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必须进一步强化纪委的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各派驻机构是由上级纪委派出的,必须把“屁股”坐到纪委位置上来,代表上级纪委行使监督权。各巡视机构都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地方党委书记的同志在内,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促进问题解决,遏制腐败发生。同时,还要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广大干部群众在公开中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决策也落不到实处,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抓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也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就能形成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反腐败的强大合力。
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体现在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现在,不少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对党委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甚至当做纪委一家的事一推了之。这次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部署,强化了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方面更多地承担领导责任,把预防腐败的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去,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当然,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绝不是“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各级纪委必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力量,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出了问题,就要严格追究责任。现在,一些被揭露查处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结果愈演愈烈、触目惊心;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腐败活动,涉案人数很多,活动范围很大,也迟迟未能查处;有的干部刚刚提拔上来,或者刚刚经过考核考察,就发现有重大问题,给我们党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责任追究既是压力,更是动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包括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当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总之,要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真正维护和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实效性。(钟纪岩)
以案说纪
贪婪局长的忏悔
——广东省连南县水利局原局长罗世纲腐败案件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罗世纲,1965年5月出生,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原局长。2011年7月27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罗世纲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上缴国库。
罗世纲不服判决,向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9月28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贪”字作祟滑入深渊
翻阅罗世纲近400页的案卷,其走向违法乱纪道路的原因不道自明。
2005年7月,40岁的罗世纲被任命为连南县寨岗镇党委书记,次年起担任连南县水利局局长,同时兼任县市政城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等职务。
然而,年富力强的罗世纲并没有过多考虑如何利用好手中的权力为民谋利,反而“见钱眼开,没有把握住自己”,最终跌入万丈深渊。
法院经审理查明,罗世纲在担任县水利局局长期间,利用转让水利局下属企业、审批拨付小水电站省级贴息补助款项、发包县有关水利工程,参与连南县城防工程建设管理、审核结算、支付工程款项,以及发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采购该工程给水管材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48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21.7万元。此外,罗世纲还与人合伙私分国有资产32万余元。
翻阅罗世纲近400页的案卷,其走向违法乱纪道路的原因不道自明。他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认真剖析自己如何从一名领导干部堕落成一个受贿者、阶下囚、人民的罪人,从根本上说就是‘贪’字作祟,法治观念淡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模糊……”
心理失衡“大小通吃”
“我早已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纪国法抛之脑后,哪里还有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由于业务关系,担任水利局局长后的罗世纲经常接触一些工程承包商,看到这些老板生活奢侈、出手阔绰,想到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多年却生活清贫,心理渐渐扭曲,有了“走正路不如走歪路来钱快”的思想,慢慢地开始利用自己的职务和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从而弥补自己心理上的失衡。
2006年至2009年间,罗世纲在转让水利局下属企业大竹湾水电站、审批拨付小水电站省级贴息补助款项,以及参与管理该县城防工程建设等工作过程中,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某所送的现金10万余元。
从收受烟酒开始到红包礼金,对少则一次几千元、多则一次10万元的贿赂,罗世纲渐渐习以为常,并认为理所应当。后来与人合伙私分国有资产时,他作为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明知故犯,认为“不拿白不拿”。
就连罗世纲自己也承认:“我早已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纪国法抛之脑后,哪里还有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根本就是同流合污,堕落为地地道道的受贿者、人民的罪人,这怎能不令人痛心?!”
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后悔竟将县委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当成形式,左耳进、右耳出,存在侥幸心理,自酿的苦酒只能自己咽了……”
水利工作业务性较强,作为单位“一把手”的罗世纲平时疏于学习,导致对自身要求不严,思想不过硬,立场不坚定,法纪意识淡薄,在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下形成了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案发后,罗世纲向办案人员忏悔道:“认真的反思和悔过,常令我流下悔恨的泪水,不能自拔。后悔当初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听组织的话,后悔竟将县委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当成形式,左耳进、右耳出,存在侥幸心理,自酿的苦酒只能自己咽了……”
“每次收了工程老板的钱后我都交给妻子存进银行,从来没有想过要把这些钱退掉或上交给组织。”接受调查的罗世纲悔恨不已,“本来,我们夫妻俩一年也有10多万元的收入,足够日常生活开销了,但我还是做了金钱的奴隶……”
拿人钱财自吞苦果
“如果追出去硬退给人家,就很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退钱是很伤脑筋的事。”
罗世纲在担任水利局局长期间,负责城防、水利等重点工程,掌握着工程招投标、工程验收以及工程款支付等权力,这些权力也不可避免地使其成为许多工程承包商争相巴结的对象。
与此同时,一些相关的行政法规过于笼统,自由裁量空间较大,也为罗世纲带来了权力寻租的机会。
自担任县水利局局长直至案发,罗世纲共签付了近1亿元的工程款,涉及工程单位达10多家。罗世纲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与工程承包商进行权钱交易。
罗世纲告诉办案人员,有些工程承包商认准了自己,不打招呼直接到办公室把钱往桌上一扔就走。“如果追出去硬退给人家,就很不懂人情世故,所以退钱是很伤脑筋的事。”
大权独揽私分拨款
罗世纲对上级部门拨款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假公开”,把部分拨款截留私自放入小金库中。
罗世纲作为单位一把手,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大权独揽,公私不分,在局里研究一些重大问题时大搞一言堂,听不进不同意见。
他把自己置于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之外,领导班子还没有研究的一些事项,其实他早已拍板定夺,民主集中制成了一种形式和摆设。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水利事业的资金投入,上级部门拨款较多,少则一千万元,多则几千万元。而罗世纲对上级部门拨款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假公开”,在干部职工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把部分拨款截留私自放入小金库中。
由于小金库脱离了正常的财务制度监督,所以用于支出入账的票据混乱、名目繁多,既有正式发票,也有非正式发票,甚至白条。这些发票有真有假,很大一部分是招待费单据。
罗世纲忏悔录(节选)
铁窗下的生活,令人向往外面自由自在的生活。一个人失去行动自由,即使他曾经拥有世界上的一切,又有何用?
我的母亲是农民,勤劳善良,正直本分,没文化,不会说大道理,她用自己的行为教育我,从小就要做老实人、做本分事。我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立志要为社会为百姓做点事,高考时顺利考上了大学。我是第一个从我们村里走出来的大学生,母亲整天笑呵呵的,全村人都兴高采烈。直到现在,回味那时的情景,心头还是热热的。
后来我当上镇党委书记,一年后又当了局长,母亲不止一次对我说过:“儿子,千万别糊涂啊!”可是我却……
以往的春节前后有人敲我家门,我不在家,母亲开了门,一看是来送东西的,死活不让人家进来,礼品都被她扔到门外。她口气很坚决、很严厉:“拿走,你别来害我儿子,我儿子不是那种人!”我很欣慰有这样的母亲。现在我落到这个地步,没办法跟我母亲交代呀!
母亲没有文化,也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她这么做,是坚守一辈子朴素、一辈子清贫的做人原则。从这个意义上说,抵不抵得住各种糖衣炮弹的诱惑,能不能把握住自己,最关键的还是自己内心的坚定程度……
办案者说
前车之鉴,警钟长鸣
罗世纲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应认真总结此案的深刻教训,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洁身自好,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首先,加强教育,提高素质。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廉政勤政的表率,提高廉洁自律的意识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加强法制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以案释法,警钟长鸣,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的重大危害。
其次,健全机制,加强监督。要突出“一把手”这个监督重点。“一把手”在整个领导班子中处于重要位置,其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都对班子成员起着示范和表率的作用。在新形势下,要有效地实施对“一把手”的监督,就要拓宽监督思路,在监督重点上实施由“人”向“权”的转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一把手”的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和约束。
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监督责任。明确监督对象,落实相关责任,特别是对关键事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物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提醒、警示。要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单位一切活动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公开、公正,从而铲除小金库等存在与滋生的土壤与条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项目决策、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都要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监督的有效性。
再次,惩防并举,遏制腐败。在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震慑作用的同时,积极开展行业预防腐败工作,分析和研究工作岗位中可能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趋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强单位制度建设,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减少和杜绝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张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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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与失
王相鸣在一个学术部门工作,他已经当了六年的科员。最近听说科长要高升了,想一想,科里论资排辈也该轮到自己了。所以他心里有了想法。但要想当科长,必须要有副高职称。晚上把抽屉里的论文数了无数遍,结果离报副高职称还差一篇。
跑了无数次图书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熬了好几个不眠之夜,牺牲了好几个酒场聚会,虽然心里有点忐忑不安,但总算是“炮制”出了一篇质量上乘的学术论文。第二天一上班他就送到了科长办公室,嘴里说:“我写了篇论文,请科长给把把关,提提意见。”实际上就是让他给向上报一下,给盖个公章。
没几天,科长要去处里办事,他没忘了把王相鸣的论文带上,但论文的首页上多了一个名字。这天,科长在楼道里碰上了王相鸣,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小王,这篇论文写得不错,头两天我去处里办事,给你报上去了。”
待了些日子,又待了些日子,见自己的论文还没被领导审查回来。王相鸣唯恐在科长高升之前,自己的论文发表不出来会耽误了副高职称的报批,随之会丧失自己竞争科长这个位子的机会。他硬着头皮,买了些烟酒去了科长家。当着他的面,科长就给李副处长打了电话,问他论文的结果。李副处长说他报给张处长了。科长电话里请他给催问一下,李副处长满口答应了下来。
回到家,王相鸣暗自庆幸自己去给科长送礼的英明。他想,等我当了科长,也定会有人来巴结我的。这一想,弄得王相鸣都半夜了还没睡着觉。
过了些日子,又过了些日子。当王相鸣正在为自己的论文问题着急的时候,他在一本学术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和自己那篇似曾相识的文章,他忙去看题目下的署名,竟有五个人之多,其中的名字他一个也不熟悉。他把自己的论文拿出来一对比,一个字都不差,就是自己那篇论文。他气得几乎要七窍出血。
一打探,那论文后的署名还真都是他们上级机关的人,什么栾副局长、洪秘书长等。正在他为此事愤愤不平,不知找谁申诉的时候,从同事口中听到消息:上面部门出了大事,几位领导涉嫌剽窃一位中科院院士的论文,一起被停职审查。他有些庆幸,又有些后怕。
他的副高职称自然没能报成,科长调走后,组织部门找王相鸣谈话,当时他心里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不知是凶是吉,当知道是让他代理科长工作时,他胸腔里更是波涛汹涌,悲喜交加。
“生日募捐”
这天,新上任的李书记带着秘书转了几个乡镇,并到各个乡镇的学校坐了坐。最后在长河乡落脚,并特意到长河中学正在兴建却因资金短缺而暂时停了工的教学大楼看了一看。眼下,县、乡两级的财政都十分拮据。显然,李书记当时心情很沉重。午饭是在校长家里吃的。校长说他这天过生日,特意搞了两个好一点的菜。当时,李书记似乎是灵机一动地突然说:“我过生日那天,要好好请你们喝几盅!你们会赏脸吗?”
于是,李书记要祝寿的消息很快在全县传开了。
“生日”那天,各部委局办、各乡镇的一、二把手,还有其他许多正求迁升的干部都欢聚到一起来了。李书记就在“得月楼”办了15桌,海鲜山珍、荤素齐全,祝寿的人一个个红光满面、喜气洋洋,掏红包时都显得格外豪爽大方、无拘无束。李书记自己也显得十分开心。
可是,终于有好事者将这事捅到市纪委去了。市纪委书记很重视,亲自带人来查。但在招待所呆了一天,又被李书记笑盈盈地送走了。李书记显得很轻松,一副什么事也没发生的样子。于是就有人说:“官官相护”、“上头还不是也腐败”,云云。
然而,这一切都好似一阵轻风那样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再发生。
6个月后,长河中学邀请李书记为他们新落成的教学楼剪彩,这天,李书记让秘书通知各部委局办,各乡镇一、二把手都来参加活动。人们进了长河中学的大门,迎面矗立着一块白色的“功德碑”,大家看了后,顿时感到云里雾里,摸不清头脑:这上面怎么刻有自己的名字?我们没有向长河中学捐过款呀!
这时,李书记发话了:“请各位都核对一下吧,看看我过生日时所收你们的礼金──‘生日募捐’数对不对?”
众人终于恍然大悟。于是就有人说:“长河中学拆危房建新房是百年大计的好事,你李书记就明说嘛,何必拿自己的生日做文章?这样做不是有失身份么?”
也有人说:“时下呀,人们打牌输钱、吃酒随礼都很大方,向公益事业捐款可就不一定了!李书记这样做总也有他的道理吧!”
李书记说:“这次,我搞了一下‘歪门邪道’,我这做法很不对,不光明正大,应该向大家作检讨!而且我已经向纪委作过检讨了!不过,这是无奈的一次,非法的一次,下不为例,不能再有第二次!要钱,只有靠发展生产来搞活经济!大家听好了,我初来乍到,今后县里的各项工作,大家可要齐心协力啊,但愿在为民排忧解难急需钱的时候,不再出现这种尴尬的事情了!”
遗憾的是,“功德碑”上没有李书记的名字,他也确实没捐款,不过,他办的那15桌酒席,却整整用去了他几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