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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2015年第7期

2015年10月28日 00:00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0一五年 第七期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编       20151026

 


 

 

 

 

 工作动态

 

中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

  

20151012日上午,中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行政楼701会议室召开。全体纪委委员参加会议,学校党委书记张雅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纪委书记王美祥主持。

 

 

  纪委书记王美祥传达了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一是学习传达了王岐山在陕西、福建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二是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三是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是进一步学习了《中共北京市纪委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王永胜就今年下半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进行了讲解,明确了工作重点。

  全会认真讨论了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审议了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员推荐人选,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四级责任体系”抽查工作。

 

 

  学校党委书记张雅君作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解决为什么建的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护我们的干部廉洁从政;其次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一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要亲自抓,党政同步推进;二是要选取部门先行先试,做出效果,然后作为教员,做好自我学习,自我培训,做到以点带面;三是要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四是在推进过程中,要明确重点,特别是清权确权要以科学化为目标;五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要与纪检监察工作的“三转”结合,要做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

  最后,张书记对纪委委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位纪委委员在学校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的工作中,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真正成为这项工作的实施者和推动者;二是各位纪委委员要深入学习和思考纪委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的能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确保学校各项事业能够健康稳定发展。

  (纪检监察办公室供稿  /王国旗   /王秀婷  审核/王永胜)

 

 

 

 学习园地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之四

派驻监督要“敢”字当头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首先要解决一些派驻干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不想监督的问题。广大派驻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敢”字当头,切实把党章赋予的职责担起来,把派驻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到位。

  派驻机构的主业是监督,派驻干部必须强化派驻意识。有的干部忘了自己是上级纪委派出的,拿着纪委的工作证,却不干纪委的活,同驻在部门同志一团和气,“混个好人缘”,不敢真正板起脸来监督执纪问责。有的纪检组长在党组中参加本职以外的业务分工,甚至兼着部门的行政副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有的派驻机构几乎没有进行过纪律审查,成了“不抓老鼠的猫”。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巡视、信访、审计和纪律审查等渠道,发现中央部门和单位不少问题,可是此前有的派驻机构对这些问题却几乎没有报告,出了事才“后知后觉”,甚至出了事也不到中央纪委汇报情况、检讨责任,这说明监督责任远未落实。

  监督缺位的背后,是党性观念的弱化、责任担当的缺失。有纪检组的同志讲,“端着人家的饭碗,不太好挑人家的毛病”。这是一句典型的缺乏党性的话。“端人家的饭碗”,这个饭碗是谁家的?是党和国家的,是人民的!决不能错误地认为办公经费、工资福利从哪个部门开支,就是端那个部门的饭碗,认为加强党内监督就是给“人家”挑点毛病。还有的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组工作,抱着“平稳着陆”的心态,把纪检组当成了“养老院”,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担当。有的干部被安排到纪检组任职,却把组织上的“派出监督”理解为“派去升官”,以为就是给自己解决一下待遇问题,把监督责任置之脑后,驻在部门出现了问题,就到纪委帮着打探消息,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哪还像是纪委派去的干部?!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派驻监督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儿,要担责任、敢监督。派驻就得有个派驻的样,要讲得出驻在部门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说得清楚有反映的具体人和具体事。派驻干部要经常扪心自问:能不能承担起党章赋予的职责、履行好监督责任?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组织派你去是当“猫”的,如果不愿得罪人,组织考察任命的时候可以向组织提出来。但是,一旦接受了组织安排的这份工作,就必须做到打铁自身硬,忠于职守、敢于负责、敢于监督执纪。对工作中失职、渎职,既不报告又不处置,反而身在其中甚至乱在其中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忠诚干净担当是最基本的要求。派驻纪检干部要自身正、过得硬,牢记使命、坚持原则,尽心竭力、尽职尽责,真正把派驻监督的作用发挥出来。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之五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中央纪委派驻机构,顾名思义,就是由中央纪委派出、驻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的机构,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增强监督实效。

  发挥“派”的权威,就要站稳立场,紧紧依靠派出机关开展监督。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是“紧密型领导关系”,不是“松散型指导关系”。过去把这种关系混淆了,纪检组站在驻在部门立场上,甚至以落实驻在部门意图为主,对发生的问题捂着、闷着,不向派出纪委报告,成了“驻的制约和派的无力”。造成这种情况,既有派驻机构自身不敢担当,认识不到位、作风没转变的原因,也有派出纪委对派驻机构领导、管理、服务不够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定期约谈纪检组长,让派驻机构干部参加中央纪委机关相关工作,与派驻机构的联系比以往更加紧密。纪检组在派出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有了反映问题线索、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处置和进行纪律审查,都要及时向派出纪委报告,取得指导。报告方式可以多样,有些问题要找纪委分管领导当面汇报,有的给相关纪检监察室打个电话沟通就能解决,有的则要正式报告。派驻机构还要与巡视机构密切联系,及时主动向巡视组提供情况。派出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工作,真正让派驻干部感受到是派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感觉到有领导、有依靠,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

  “驻”的优势体现在通过天天接触,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及时发现问题、实现抓早抓小。过去,由于对派驻机构职责规定得不明确、不具体,纪检组承担了大量驻在部门党建方面的日常工作。属于主体责任的工作就要由驻在部门来承担,派驻机构要腾出手来,集中精力干监督执纪问责的活儿,把党章对纪委的职责定位真正在派驻机构中体现出来。改革后,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也是为了使派驻机构不再有依附性,避免出现“驻”的制约。派驻机构要充分利用“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的优势,督促驻在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落到实处。监督首先要盯住驻在部门机关本身,而不是重点发散、去整个系统到处检查工作。对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有了疑点就谈话警示,重要情况向派出纪委报告,把监督做细做实。

  要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规定,党组在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离开了各部门党组织,单靠派驻机构是抓不好的。纪检组长要经常与党组书记交换意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推动督促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要强化机关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担当,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提出问责建议,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的局面,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实下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中央纪委向中央办公厅等派驻纪检组,向全党全社会昭示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监督党管的组织、党管的干部就不能有空白,必须加快推进派驻全覆盖。派驻机构要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监督职责,提高履职能力,在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前哨”作用。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之六

推进全面派驻 监督全面从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加快推进派驻全覆盖,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不留空白。派驻机构要把党章对纪委的定位真正体现出来,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入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肃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把这些人的问题归结起来就会发现,根子在于理想信念蜕化、宗旨意识丧失,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原因是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全面从严”的要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条高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守住纪律底线,解决建党管党治党靠什么的问题。这是党中央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部署,是对党的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地位重要,只有把中央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抓好了,才能真正以上率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派驻机构都要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跟上中央的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探索派驻全覆盖,归口综合派驻的步子要再迈大一些。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入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实践证明,归口综合派驻受被监督部门的影响比较小,更有利于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从严治党重要的是监督党的工作部门,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要加大向党的工作部门派驻的力度,相应整合行政部门派驻机构,把点对点的力量抽出来,该整合的整合、该撤并的撤并,把有限的人员集中起来、统筹安排,让好钢用在刀刃上。只要方向正确,立行立改,迈出一步就是胜利。

  服务全面从严治党,要突出监督重点。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派驻机构第一位的任务,就是紧盯驻在部门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切实发挥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有具体内涵的。派驻机构要监督检查驻在部门是不是执行了党章要求,是不是坚持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不是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看看全面从严治党管没管、治没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有关规定有没有落到实处。要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以上干部的监督。只要把中央机关看住了,这条战线就不会出大问题。

  纪检组长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选什么样的人当纪检组长,体现的是党的组织路线,而组织路线从来都服从于政治路线。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派出的,中央纪委干什么,纪检组就要干什么,没有这个政治觉悟和政治水平,就不能当纪检组长。派驻纪检组就是“常驻不走的巡视组”,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

 

 以案说纪

 

她卸掉了自己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

——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违纪违法案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017月,34岁的袁菱从西南石油学院选调到四川省西充县任副县长。那个时候,她满怀憧憬,立志要干一番事业,对腐败分子充满鄙视。她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自己会因为腐败,站上法庭的被告席。

  2015710日,袁菱泣不成声。这一天,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行贿罪,她被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受贿赃款4052万元被依法追缴。

  14年弹指一挥间,曾经的廉洁楷模居然沉沦到自己都不敢认的地步。袁菱的忏悔撕心裂肺:“我是怎么变成了今天这副贪婪金钱到疯狂而又怪异的丑恶模样?”

  过去与现实的对比让人唏嘘不已。袁菱初入政坛的誓言仿佛犹在耳旁,可她却已背弃自己、背离组织,成了“被人戳脊梁骨”的腐败分子。

  是什么让她初心泯灭,一错再错?又是什么让她变成了自己曾经最痛恨的人?袁菱案给我们留下了无尽的思考。

  曾誓言“同流不合污”

  袁菱的忏悔:(从大学被选调到西充后)我当时听说有些基层干部不严格要求自己,在经济上容易出腐败问题,我就暗暗给自己定下了“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

  案情回顾:袁菱,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人,1988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此后进入西南石油学院任教,2000年任西南石油学院团委书记。2001年进入政坛,历任西充县副县长,西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7年任蓬安县委副书记、县长,2011年任蓬安县委书记。

  2001年是袁菱人生中的关键一年。这一年,她离开工作了13年的大学校园,带着组织的厚望担任西充县副县长。

  新的工作岗位带来了新的环境,也给袁菱带来了新的体验。比如,在大学时,过春节没有人送“红包”,到县里工作后,送的人多了起来。

  对此,袁菱一开始很不适应——收的话怕违反纪律,不收的话怕显得不近人情,用她自己的话说是“完全没有了大学校园的那种简单、轻松的工作感觉”。

  几经纠结,袁菱还是决定“同流不合污”,不开这个口子。起初,她也的确做到了。

  南充市一位熟悉袁菱的干部表示,袁菱早年在廉洁自律上非常讲究。2002年底的一天晚上,一个干部给她送了1万元,当时她和老公带着儿子开车去追,追了几里路去退钱。

  “当时的我不仅是不敢收钱,而且从内心也是不愿意要的。”袁菱说,对于拒绝收钱,退还给别人的钱,她还给自己定了一个“退钱不过夜”的规矩,目的就是不给自己机会去犹豫。

  点评

  没有人生来就是腐败分子,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督,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好人也会变成坏人。袁菱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初入政坛时对腐败深恶痛绝,有洁身自好的自觉,如果能坚持下去,未尝不能干一番事业。可惜的是,她的信念不坚定,随着她职位的逐渐升高,制度和监督对她的约束力没有增强,反而逐渐减弱。

  袁菱案告诉我们,对于干部,不仅要严于初始,更要严于过程、贯彻到底,职位越高、权力越大,监督越要严格、越要透明,这样才是对干部真正的爱护。

  价值观变成“适者生存、不适者亡”

  袁菱的忏悔:(收送“红包”)我参与其中,或看或做,收收送送,渐渐地忘记了自己暗暗定下的“同流不合污”的行为准则,而践行着“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行为方式。

  案情回顾:有一次,袁菱的一名部下来到她办公室,寒暄几句后,这名部下拿出一个装着1000元现金的信封,一边递给她一边说:“本想买点礼物,又不知道买啥。”

  袁菱很坚决地把信封推了回去,并且亲自塞回这名部下的包里,两人都很尴尬。这名部下原本和她走得很近,这次之后,开始有意无意地疏远她。

  对此,袁菱耿耿于怀,觉得这件事处理得不好,因为一个“红包”,失去了一名部下的“信任”,得不偿失。

  而在县里工作一段时间后,她逐渐意识到,逢年过节互送“红包”似乎是个“平常事”,“好像已经成为工作中的一个内容、一个任务”,大家见怪不怪,不收不送反而显得另类。

  于是,袁菱开始尝试着“改变”。她对“红包”不再排斥,或看或做,或收或送,不仅不以为耻,反而渐渐“如鱼得水”,胆子也越来越大。

  “感觉必须用钱维系、保持、勾兑各方面关系,否则,辛勤工作得不到认可,想进步也没有人支持,民主推荐也得不到多少票。”袁菱落马后忏悔说,不管是收还是送,自己都毫无敬畏之心、胆怯之意,在打点各种关系过程中,早就把过去的准则抛到了脑后,而开始践行起所谓“适者生存、不适者亡”的行为方式。

  点评

  面对一时的坏风气,是随波逐流还是独善其身,是挺身而出还是明哲保身,体现一个党员的党性。袁菱在面对这样的选择题时,交出了一份不及格的答卷。从开始的洁身自好,到后来的随波逐流,从慢慢地习以为常,到逐渐乐在其中,甚至推波助澜,她一步一步地挖好了自己的坟墓。

  袁菱曾自视为“很有自我约束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的人”,觉得“自己虽然不算是辆‘宝马车’、‘奔驰车’,但是有良好‘刹车装置’的‘普通车’。”然而,从她信念动摇、思想出轨的那一刻起,她就自己亲手卸掉了遵规守纪的“刹车装置”,结果越跑越快、越跑越偏,直至违反党纪国法,“车毁人亡”。

  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的忏悔:我用所谓的投资入股方式敛财,其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投资入股是我用来规避调查的手段和方式,其实质就是利用我作为县长、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收受老板的好处。

  案情回顾:办案人员介绍,袁菱贪腐起来有两个特点:一是讲求“技术含量”,很少直接收现金。二是索贿“四处开花”,哪里有工程,人就往哪里凑。

  袁菱对“风险”极为重视,一般都是让身边人出面,以“合伙做工程、出资入股”等形式和老板们一起“搞项目”,再以分配利润等名义受贿。

  比如,2010年下半年,通过袁菱打招呼,重庆某建筑公司川北分公司获得蓬安县景观墙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孙某提出要“感谢”。

  这时,袁菱明确告诉“居中联络”的丈夫龚某:给钱就坚决不要,这是受贿,如果孙某要感谢,就和他合伙做个工程,可以规避风险。

  于是,袁菱在没有实际出资的情况下,以堂弟名义在孙某工程中占了50%的干股,三次“分得利润”187万元。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袁菱自以为“擦边球”打得很好,“入股”经商既“安全”又“高明”,既规避了风险又找准了财路,逐渐大胆。特别是其担任县委书记以后,她在蓬安一言九鼎,越发肆无忌惮。

  “她民主集中制执行得很不好,开会经常先表态,自己说了算,重大问题也不上常委会。”蓬安县的一名干部表示,担任县委书记后,袁菱兼任土地领导小组组长、财经领导小组组长,规委会主任等职务,把有关土地的权力牢牢攥在手里,一手遮天。

  没有限制的权力让袁菱慢慢走向疯狂,到后来她干脆直接索贿,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做。

  南充市某房地产公司老板想变更土地用途,请她“关照”。袁菱把该老板叫到办公室,先是问:“楼盘怎么样啊,容积率多少啊,回报率多少啊……”寒暄完毕,直接切入正题:“我亲戚手里有点钱,想入下股。”该老板随即答应让其入股20%,后来“分配”给袁菱“利润”900万元。

  “袁菱贪腐起来已经丧失理智,只顾‘埋头搞钱’,根本不‘抬头看路’,甚至对关系不怎么好的老板,也张口就要‘入股’。”办案人员告诉记者,直到被人举报,袁菱才发觉“居然已经搞了这么多钱”。

  点评

  袁菱是典型的欲迷心窍、利令智昏,她担任县委书记不过两年,贪腐数额就飙升到4000多万元,令人震惊。同样令人震惊的是县委书记的权力之“大”:在一个县里,县委书记如果要搞腐败,任何方面、任何事情,都可以成为她捞钱的借口。袁菱到后期之所以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其根源就在于一言九鼎、一手遮天,早就忘了自己是谁。

  20138月,袁菱在网络上被人实名举报,虽然举报内容不属实,但她已成惊弓之鸟。这时,她不仅没有幡然悔悟,反而利用手中权力,与老板订立攻守同盟,企图对抗组织调查。她把老板一个个叫过来“模拟谈话”,自以为“准备充分”、一切尽在掌控中。不料,事到临头,老板们弃她如敝屣。

  县委书记的能力高低、表现好坏,能不能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直接关系一方发展和百姓福祉。袁菱及其前任邹平先后落马,影响和带坏了蓬安一批干部,阻碍了当地经济发展。

  “关键是权力,县委书记权力用不好太可怕了,老百姓跟着吃苦。”办案人员表示,要把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理念融入到对县委书记的监督中,增加强有力的发现问题的手段,避免县委书记权重难制,一手遮天。

  害人害己,悔恨已晚

  袁菱的忏悔:面对如此让人恐惧的现状,我心如刀割;回顾风华正茂的过去,我后悔莫及;展望毫无指望的未来,恰似世界末日即将袭来。

  案情回顾:袁菱的丈夫龚某,是其贪腐路上的一个关键人物。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袁菱之所以大肆贪腐,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想把龚某“带起来”。

  袁菱对龚某心怀愧疚,觉得多年以来,自己忙于工作,顾不上家庭,龚某牺牲很多。尤其一次宴请,袁菱被安排在都是男性领导的主桌,龚某却被安排在全是女性的家属桌,那个瞬间,袁菱更觉得对不起丈夫的付出,总想利用手中权力“拉”他一把。

  为此,袁菱屡屡“创造”机会,让龚某和老板一起“办企业”,甚至在一次宴请时,主动找到某老板,一边敬酒一边说:“我老公你要带上,他也想做点生意。”

  讽刺的是,袁菱处心积虑,非但没有给家庭带来幸福,反而害了自己,害了家人,原本美好的家庭随着她锒铛入狱分崩离析。

  落马后,袁菱常常回忆起昔日在大学里的生活。她说,那时的生活条件不算好,可幸福指数最高。她始终记得,夏天的时候,一家三口省吃俭用买了个空调装在9平方米的书房,为了避暑,一家人挤在书房吃饭,其乐融融。可惜的是,这样的日子,不会再有。

  “面对我犯下的一个个罪行,回想我对金钱如此怪异地追逐,置法纪于不顾,我真的撕心裂肺,我真的后悔莫及。”落马后,袁菱的忏悔姗姗来迟。

  点评

  《史记》记载,秦朝丞相李斯临刑之前,曾对其子哀叹: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又怎能办得到呢!父子相对大哭。贪权恋财,抽身悔迟,袁菱的哀叹与李斯何其相似。她落马后才知道家庭和自由的珍贵,已经来不及了。

  权力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足以毁掉一家人。眷顾亲情,回报家人,本是人之常情,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眷顾和回报,是以普通人身份,还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袁菱只想着补偿家人,为此不惜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违纪违法,结果害人害己,锒铛入狱。她的行为,不是爱家人,而是害家人。

  “一人不廉,全家不圆”。袁菱案警示我们,清廉是从政最好的“护身符”,只有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回报。(记者 李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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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学欣赏

 

幸福是一种内心的稳定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到40多岁的时候才觉得幸福是那么重要,此前我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幸福的人。后来我才知道,是我错了,幸福不是那么惊天动地的,不是那么大张旗鼓的,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需要很多的金钱、需要那种万丈光芒的时刻。只要我们每一个人努力去争取、去奋斗,我们就会享有自己的幸福。

  我到4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这些事情,源于那时我看到一个小的故事:

  西方某个国家的一个调查研究,题目是“谁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在报纸上发出了征集答案的征文,成千上万的信函就飞到了报社。最后,按照得票的多少,第一名是给自己的孩子洗完澡后怀抱婴儿的妈妈;第二名是给病人治好了病后目送那个病人远去的医生;第三名是孩子在海滩上自己筑起一个沙堡,夕阳西下的时候,这个孩子看着自己筑起的沙堡时自得其乐的微笑;第四名是给自己的作品划上句号的作家。

  我看到这个答案以后,心里充满了悲凉。在某种程度上,这四种幸福在那个时候的我身上其实都已经历过。我之所以难过,是因为我集这些幸福于一身,可是我未曾感到幸福。我想,不是世界错了,是我自己错了。我对于幸福的认识和把握,对它的追求,其实有重大的误区。

  我现在看年轻时候写的日记,怎么能有那么多痛苦,但现在其实已经全忘记了。我原来觉得幸福是毫无瑕疵的,它应该没有任何阴影,应该那样纯粹和美好。但我现在要告诉你们,幸福其实是一种内心的稳定,我们没有办法决定外界的所有事情,但是我们可以决定自己内心的状态。或者简单地说,幸福其实是灵魂的成就。

  在我明白了幸福以后,最重要的一个改变是,我觉得人生可以把握了。在此之前,我能把握的部分很少,因为心灵内部的那种无助感,那种随波逐流,那种对前程的不确定感,所以常常有一种深层的不安存在着。我现在越来越安宁了,我知道世上有一些事情我无能为力,这些我们都不要去费气力了。但是有一部分是可以改变的,我们怎么看待自己,怎么看待世界,我们把能改变的那部分尽我所能,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加以改变。把这些事情做好以后,我心里面的稳定感就极大地增强了。(作者:毕淑敏)

家,人格养成的第一课堂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历代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家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齐家之首要为德,中国历代家训、家规、治家格言,无不重视子女的德行培育。中国人相信“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故而许多家庭无不在家庭教育中重视德。

  三国时期,魏兖州刺史、加扬烈将军王昶教育儿子说:“夫孝敬仁义,百行之首,行之而立,身之本也。”《颜氏家训》明确告诫子孙:“巧伪不如拙诚”“一伪而丧百诚”,将诚信视为齐家之基。南齐中书舍郎周临终告诫儿子:“不患不富贵,但当持之以道德。”房玄龄集古今圣贤名句,书于屏风,令儿子各取一具,陈列于堂,并告诫儿子们不可骄奢淫逸,而崇尚忠节。

  作为官宦之家,为官清廉是家诫、家训、家规的重要信条,南朝人徐勉遗清白于子孙,千古传颂。徐勉身居吏部尚书、中书令等要职,不营产业,家无蓄积,还常将自己的俸禄分给亲戚中的穷乏者。门人故旧劝他为自己、为儿孙留点财富,他说:“人遗子孙以财,我遗之以清白”。在他看来,如果子孙有才能,自己便可获取财富,足以自养,如果无才能,所有财富积累终为他人所有。徐勉的高风亮节,为世人称道,“遗清白于子孙”也成为历代清吏恪守的千古明训。

  浙江浦江的郑家,号称江南第一家,以孝义治家,历南宋、元、明三代,历十五世同居,绵延360年,鼎盛时有3000人共食,和睦相处。郑家有条家规:“子孙出仕,有以脏墨闻者,生则削谱除族籍,死则牌位不许入祠堂。”郑家为官做宰者有170多位,无一贪赃枉法之徒,这就是祖训家规在浦江郑家发挥的作用。这也说明中国的祖训家规不是空洞无力的道德说教,而是家族制度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在家为孝子,许国为忠臣,中国传统社会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一个家庭或家族的家声、名誉、社会评价也直接关系到它的兴衰存亡。

  在传统中国文化中,家庭是人格形成的第一课堂。人,一出生就被投入到父母经营的文化氛围中,进入了父母主持的家这所特殊的学校。在这个学校里,父母是子女的老师,乃至是子女永远的老师。父母教会孩子说话,教会孩子穿衣、吃饭,教会孩子行为规范以及辨别是非、对错、善恶等等,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父母教育孩子的督导者或协助者,亲戚、邻里是父母教育孩子是否成功最初的评判者、鉴定者。

  父母传给子女的生活知识和人格修养来自于他们的长辈,这种代代相传的价值观、处世原则、行为规范,为一个家庭自觉或不自觉地加以遵守、模仿,乃至传承下来,成为这个家庭世代相沿的家风或门风。一个人如果继承了优良的家风,甚至还将其发扬光大,就是众人口中的光大门楣,就是孝子贤孙。相反,一个人不仅不能继承优良家风,甚至辱没祖宗清誉,玷污了祖宗的名声,中国人就称其为不肖子孙。

  无论是古代家风,还是现代家风,最重要的特点是崇德重文,“忠厚传家”“诗书继世”几乎是全体华人共同的家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由许许多多的家庭组成,因而家风、家教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社会教化乃至全民族的精神品质。进入21世纪的今天,呼唤起人们对中国古老家风、家教的记忆,对于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对于提高国人精神品质乃至我国的国际形象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颜炳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