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1年09月23日 00:00

 

关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

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北京市第十二届第六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违规违纪、师德失范问题,进一步强化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作如下要求:

一、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教育提醒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提前传达部署,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把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二、严明纪律规矩意识,恪守廉洁自律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违规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等物品;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两节”期间餐饮浪费行为监督,重点检查公务活动用餐、学校食堂等重点领域;严格对照北京市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十不准”要求,检查学校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和使用情况;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学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检查,依规依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既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廉洁形象。

监督举报电话:8722059687220993

监督举报邮箱:jijiandky@126.com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