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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

2018-03-23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2.加强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加强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构建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3.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不履行党员义务和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做好服务党支部、党员和群众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党内重要情况,建立党员意见和建议受理回复机制。定期召开委员会和党员代表大会,及时向学校党委反映党员意见建议。

  5.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加强在青年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6.严格落实上级组织及学校各项制度,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主要是党员的作用建设,负责机关先进党委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8.加强机关党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全记实教育、统计台账工作。

  9.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检查和评议党支部工作状况,督促和帮助工作薄弱的党支部改进工作,指导和监督党支部选举、审批选举结果。

  10.组织好机关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11.领导分工会工作,支持分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12.做好机关统战工作,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教育,定期向学校党委反映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动态。

    13.负责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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