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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浴室水控系统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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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浴室水控系统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我校拟对《浴室水控系统改造项目》采用比选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望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30.166万元;

项目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浴室水控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学校为改善师生在校学习、生活条件,我校信息中心计划,对学校浴室一卡通水控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以方便师生洗浴的同时,实现节约用水的目标。本项目计划改造浴室236个水控信息点,改造后须与现用校园一卡通系统兼容,学校师生可通过刷校园卡完成洗浴扣费。

二、比选范围

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合法经营的供应商。

三、比选要求

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6)*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7)*近三年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声明。

9)*信用记录

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注:以上文件中*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没有对此作出响应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比选实施步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的供应商可以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并将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盖章,扫描后发送到邮箱:100657@bpi.edu.cn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10:00(以接收人本地时间为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220778

2、资格确认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比选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确认,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将会在2021年6月9日前收到确认邮件及比选需求文件。

3、递交比选需求文件时间和评审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 6月16日12:00点(以接收人本地时间为准)

扫描件发至:100657@bpi.edu.cn

纸质版快递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 9 号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信息中心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7220778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1年531日


附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应签署本人姓名


附件 2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

 

说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应提供个人缴税凭证并签署本人姓名。纳税证明可提供最近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等。


附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务:

详细通讯地址:

政 编 码 :

      真 :

      话 :

 

注:如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此项。


附件 4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须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注:银行资信证明中标注了“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原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比选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附件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说明:提供最近 6 个月连续 3 个月的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


附件 6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说明: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供应商已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可以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内容。

一、企业情况一览表格式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企业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企业性质

 

企业隶属关系或股东

 

分支机构/子公司

 

与分支机构的性质隶属关系、地址

 

企业规模

 

企业经营范围

 

最近三年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有或无)

如有,是何类案件,结论如何

二、供应商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供应商名称:

总部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日)

长期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短期负债:

    值:   

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  

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名称

地址

3、供应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果有的话)

集团公司名称

集团公司总部地址

4、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的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的职务:

日期: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信箱:

公章:

 


附件 7 近三年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特此声明。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盖章:

 

 

日期:


附件 8 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声明。(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

特此声明。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附件 9 信用记录

(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即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2、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近 3 年(2017 年 5 月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注:两个网站均需要提供) 已公布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网页查询截图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4、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附件 8-1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证明材料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一、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在评审时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如采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如采购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人可以为投标产品出具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作加分因素

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链接如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链接如下:

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信息安全产品

信息安全产品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注:1.在本处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与投标人所投产品内容(品牌、型号、规格等)不符,视为无效。

2.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 11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