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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二期建筑物消防设备设施及人防设备设施养护修缮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8

文章来源: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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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保卫部(处)拟定于2023年12月26日比选2024年二期建筑物消防设备设施及人防设备设施养护修缮项目服务单位。

一、比选范围

具有相关资质, 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符合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二期建筑物消防设备设施及人防设备设施养护修缮要求的供应商。

二、比选要求

1.公司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5)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6)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公司正常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并公示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复印件);

(11)与比选内容相应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公司业绩

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请提供至少五份业绩文件(复印件)。

3.针对我校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等

3.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按要求维修、保养过程中遵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标准、要求和完工后达到现行国家和地方的规范、标准、要求。

3.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针对维保内容,在维保方案中应合理安排计划进度,避免影响采购人单位的正常工作,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段调整维修保养工作。

3.3.在维保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遵守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相关规定。

3.4.在实施过程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有针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应急措施及环保措施,例如设置围挡、放置警示牌等。

3.5.在维保的过程中,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等国家法律、规范、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3.6.在合同期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安排不少于4人维保人员,2名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人员常驻现场负责日常消防设备检查维护,另外2名有技术人员技能上岗的维保人员(工程师、建(构)筑物消防员、高低压运行电工证)24小时随时待命,对突发性的消防故障提供紧急检修。且人员要相对稳定,如有变化需提前通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3.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提供每年至少一次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相关人员进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的免费专业培训。指导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以使消防系统保持在最佳运行状态。

3.8.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维护保养过程中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按市场价)在10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承担并负责采购,该费用已包含在维保服务费中;单价(按市场价)在1000.00元以上的,由乙方负责采购,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应与原设备、零配件、材料的型号相同。

3.9.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维保内容包括日常保养、月度保养、应急维修等作业。

3.10.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的基本情况,选配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作认真、细致的员工实施,安排负责现场协调人员。

3.1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制定周密的保养计划和维修保养标准。

3.1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配合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消防演习及消防系统检测工作。

4.提交的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采用非活页方式装订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三、比选实施步骤

1、报名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愿的供应商可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21日 每日8:30-16:00

地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619室

(2)资格确认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保卫部(处)对供应商报名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录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并公示的证明材料、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资格确认,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领取比选文件。

(3)提交比选文件时间

本次比选采取递送比选文件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自行报名,并按照递交比选文件的时间,将相关比选文件交送至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由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保卫部(处)负责接收比选文件。

提交比选文件时间:截止2023年12月26日9:00 前

地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119室

2、答辩陈述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进行陈述,同时接受比选评议委员会的现场提问。

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

地点: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行政楼119室

3、比选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马向林

联系电话:87220768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保卫部(处)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