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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活动周】 前途广阔 大有可为—电科人热议新职业教育法(一)

发布日期:2022-05-08

文章来源: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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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新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在我校干部师生中引发了热烈反响。大家一致表示,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全国职教战线点亮了“指路灯”,吃下了“定心丸”,一定能够助力职业教育进一步“香起来”“热起来”。适逢全国第八个职业教育活动周(5月8日-14日)到来之际,我们特此连载报道,分享广大干部师生学习新职业教育法的心得体会。


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王纪东: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多个方面、多个角度突出了“技”字,强化了“技”在类型的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地位,这将给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职业教育是类型教育,职业院校就应该有区别于其它类型院校师资队伍的识别体系和建设体系,让职业院校教师也能“香起来”。另一方面也对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培养“德技并修”的学生就要有“德技并修”的教师。通过“融傅于教”、“化教为傅”,打造一支教师、师傅同体化,新型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将是我们今后面临的巨大挑战。


教务处处长管小清:通过对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的学习,我对中国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有了方向性、制度性和革命性的认识。新法为解决现存的职业教育遇到的一系列难题扫除了法制上、政策上、社会地位上、思想观念上的障碍,也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从此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纪元。特别是新法进一步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职教战线对职业教育改革的迫切呼唤,明确提出了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我校作为首都职业教育的排头兵,近年来先后经历了示范校、综改试验区、特高校和双高校等一系列跨越式发展,办学能力和办学影响力显著提升,得到职教战线的普遍认可。因此,在这次职教改革的大潮中,需要我们每位电科人都应该心中有梦、眼里有光,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校上下戮力同心,立足各自岗位实际,以实干笃定前行,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为学校的“建高升本”和内涵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力争在电科院的发展史上留下我们这代人浓墨重彩的一笔。


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吴升刚:新《职业教育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成果的充分体现,明确了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明确了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机会平等”,明确了职业学校学生可以沿着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道路继续深造,明确了职业学校深度合作企业的激励政策,明确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等活动收入一定比例可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可不受绩效工资总量限制,明确了国家支持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等等。这些条款为职业学校深化内部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增强适应性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有利条件。电科院作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应当抓紧机遇、主动作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发挥好经开区内唯一高校的优势,开展与经开区的全面战略合作,深化产城教融合、区校企协同、育研训结合,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开发区内办高职”的全国示范样板,稳固“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A档地位。


财务处处长张逢梅:作为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人,最关心的是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问题。过去,职业教育强化实践技能训练需要高投入的特点,以及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与其办学规模不相匹配的现状,是我们财务人的烦心事、操心事。在这次修订后的新法中提到,“国家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使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适应,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这一法律规定,给我们基层单位吃了“定心丸”,一方面国家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近几年我校“双高”建设中,中央财政投入增加明显,很好的支持、保障了学校各项改革发展措施的落地实施。另一方面,新法也鼓励校企融合发展,对企业参与、支持职业教育给予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更高了,职业教育再不是“一头热”。学校也通过为企业提供科研社会服务,对办学经费进行有益的补充,不断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新法为职业教育大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我相信职业教育的春天真的来了!


航空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陶云明: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技能型社会、明确职业教育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完善职业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更好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我作为一名近27年的职业教育工作者,在兴奋之余还有很多感慨,职业教育迎来了春天和高质量发展的契机。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让每个人出彩,我们应该不负国家和人民,静心精心打造好工匠的摇篮,从宣传上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从行动上打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职业素养,从思想上传承技能、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办好党、国家和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朱青松:新职业教育法是“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的开创之举和伟大奠基,为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能。对中国整个社会而言,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是及时雨、指南针和强心剂,是职业学校学生的福音,是教育的福音,更是中国先进制造业的福音。作为高职院校的二级学院,我们在认真学习履行新《职业教育法》赋予的义务、职责的同时,定会乘势而上,抓住发展契机,深化与政府、行业、企业等的合作与协同,紧跟产业升级与技术迭代,不断完善专业内涵建设体系,为打造首善标准、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电信工程学院副院长杨洪雪:我95年大学毕业进入职业院校工作至今,亲历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各个阶段,职业教育法颁布26年后的首次“大修”和颁布实施,令我格外的激动自豪、精神振奋、干劲十足。新法最大亮点是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通过拓展职业学校学生升学通道,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我校党委高瞻远瞩,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发展,我与电信师生将继续努力奋斗、全力以赴“建高升本”,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陈亮:5月1日起新《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职业教育历经26年的发展壮大,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以法律形式破除了“职业教育低人一等”“职业学校不是好学校”等偏见和杂音,明确了职业院校学生与同层次普通教育学校学生享有平等的机会,提高了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提升了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为职业教育将“大有可为”转化为“大有作为”提供了法律保障,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职业院校师生“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的职教自信。出彩人生,“职”等你来!


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系主任杜辉: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是恰逢其时、众望所归,必将更好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新职业教育法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体桥”。同时对教师也提出来更高的要求,作为职业教育一线的教师,我们要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努力成为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电信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系教师张萍:新《职业教育法》具备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更加完善的体系结构,体现了最新的职教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我对职业教育的未来充满信心。《职业教育法》修订后明确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并在职普通融、体系贯通、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于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提高学生技术技能水平,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具有重要意义,为我国建设教育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