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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督导实施办法
2019年04月11日 00:00

按照《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条例》规定为了督促、引导社团健康发展,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制定此办法
    一、任务分配

校团委社团部现共有副部长3名,干事12名,按下表分配审核任务:

社团活动督导人员分配名单

学院

负责人

审查人员

联系方式

生物工程学院

王泽淇

赵越

15711050126

王维伊

18210682390

汽车工程学院

苏翼龙

15011209072

郭灏

18500560152

艺术设计学院

马芊逸

单婉婷

13011832536

张秦怡

15116945884

经济管理学院

张婷婷

13716298322

胡文池

15910768513

电信工程学院

王祺

金雪晨

18610922001

张悠然

15810055185

机电工程学院

安濡颢

15101039052

李嘉淇

15210832209

  

 

二、巡查工作具体安排

1.巡查时间:按照各社团上报的活动时间保证每个社团在活动的时候都有巡查。巡查人为校团委社团部成员。

如果社团活动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按地点开展,需最少提前一天告知分院团委社团部相关人员,并由二级学院社团部报备校社团部。

2.巡查方法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会不定时由校团委社团部负责人直接按照社团上报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前去巡查。

3.巡查内容:巡查内容主要为社团是否按时、按地点开展活动,社团活动的人数是否符合要求,社团指导教师是否在场指导,社团活动内容是否符合社团章程要求,社团负责人是否履行职责,社团活动效果如何等。

4.巡查反馈:巡查结束后校团委社团部成员要及时将巡查结果反馈给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对于不符合社团管理办法的社团,指导单位负责人要及时与社团负责人开展交流谈话,限期整改,对有困难的社团给予帮扶。

三、社团活动注意事项

1、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2、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3、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4、社团活动结束后有活动记录,记录包括文字材料或图像资料。

  5、社团要有指导老师的定时指导。

  6、社团需积配合校、院团委社团部的工作,按时参加校团委社团部或分院团委社团部召开的相关工作例会。

  7、注意社团活动过程中,如有未在指定申请教室和破坏公共场所、财产等,第一次会在活动结束后提醒该社团负责人,第二次直接约谈该社团负责人并给出处理意见,第三次直接取缔该社团活动资格。


社团督导

联系人

 

日期

  月  日

学院

 

社团名称

 

活动

场所

 

参与人数

(应到/实到)

 

指导教师

是否到场

 

活动内容

是否真实

 

社员参与情况

 

社长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