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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年“两红两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4 作者:薛逸飞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保持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推进“三力一度两保证”工作格局,通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团干部踔厉奋发、干事创业,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学校“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及“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两红两优”)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一)参评资格

未满28周岁,团龄在1年以上,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正式注册的团员。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主动注册志愿者,近1年内团员教育评议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评选标准

优秀共青团员从团员同学中民主选举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精进技能、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成绩无挂科。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校内外创新创造和技能大赛、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和宿舍氛围。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出具推荐材料,填写《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初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和校团委的名额分配情况组织本学院的评审,广泛征取教学、学工、宿舍等意见,确定人选后要在院内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选定的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3.复审:校团委在二级学院初评的基础上,根据“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标准”进行复审,确定人选。

4.公示: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授予学校“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一)参评资格

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团龄在1年以上,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正式注册的团员,同时在团支部或校院两级团学组织、社团等学生组织中任职满一年的现任学生干部。专职团干部(教师)从事本岗位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且任职期间所在团组织获评“五四红旗团委”。

(二)评选标准

1.政治思想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在组织学习教育、主题团日等活动或执行工作任务、联系服务青年中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较好。

2.能力担当强。热爱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冲锋在前,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熟悉工作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有效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作风纪律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学习刻苦,勤奋努力,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试成绩无挂科。积极参加校内外创新创造和技能大赛活动,在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勇于争先。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整理推荐材料,填写《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2.初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评选标准和校团委的名额分配情况组织本学院的评审,广泛征取教学、学工、宿舍等意见,确定人选后在院内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选定的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3.复审:校团委在二级学院初评的基础上,根据“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标准”进行复审,确定人选。

4.公示:校团委在全校范围内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授予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一)参评资格

参评团支部成立时间应当满一年。近1年内团支部“对标定级”均评定为4星级及以上,且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线上系统。未完成共青团上一年度各项重点任务的团支部不得参评;凡存在团支部团员在政治立场、思想觉悟、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问题,或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不得参评。

(二)评选标准

1. 政治引领成效显著  在青马工程、青年大学习、主题团日等学习活动中参与情况好,学习效果好;具有常态化学习机制和特色理论学习品牌;支部成员品学兼优、政治过硬,能在青年群体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并在团属新媒体阵地等官方平台发表,在青年群体中传播效果显著。

2. 组织建设规范有力 支部制度建设完善,规范实施"三会两制一课",按要求完成团务统计、团费收缴、团员发展、团员评议、推荐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等基础性团务工作,且记录完整详实。能够及时主动完成好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 服务青年精准务实  开展就业帮扶、学业提升、心理疏导等办实事项目;支部团员均主动注册志愿者,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有吸引和凝聚青年的优质活动,具有与专业特色融合的第二课堂品牌。

4. 服务大局担当有为 在科创竞赛、社会实践、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国家战略实践;积极参与服务保障首都和国家等重大任务,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工作成果。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参评团支部向所在二级学院团委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填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2. 初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 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初审,可采用集体答辩的形式组织评选,广泛征取教学、学生、宿舍等部门意见,根据校团委分配的名额确定候选支部并进行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

3.复审:在二级学院初评的基础上,结合“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标准”,校团委评选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4.公示:校团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授予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四、五四红旗团委

(一)参评资格

参评的二级学院团委(团总支)成立时间应当 1年以上,且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录入线上系统。未完成共青团上一年度各项重点任务的团支部不得参评;未组织开展上一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的团委不能参加评选;下属团支部团员在政治立场、思想觉悟、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问题,或存在违法违纪等严重行为的不得参评。

(二)评选标准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团干部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规范。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圆满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任务,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各类技能竞赛、创新创业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现实需求,积极搭建平台,助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需求,积极开展共青团工作,成效显著。在学院日常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班级管理、社团活动、科创竞赛、志愿服务等,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氛围。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三)评选程序

1.申报:参评二级学院团委向校团委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填写《五四红旗团委评选申报表》。

2.审核:由校团委根据各二级学院团委上一年度实际工作表现,集体研究决定。

3.公示:校团委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授予学校“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严格审查,按时申报。对拟申报集体及个人要进行全面考察,充分听取意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各二级学院团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准确客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六、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团委根据评选名额分配情况(附件6),按照评选条件前开展“两红两优”评选工作,并完成院内公示(3天)。

2.各二级学院团委于4月18日16:00前,将“两红两优”申报表(附件1-4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附件5盖章纸质版、电子版)报校团委,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9。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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