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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2011-03-29

第八条 缴入国库的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编报预算时,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中填列,缴入财政专户的国有资产收益及处置资金在“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中填列;事业单位国有资本对外投资收益在部门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总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栏次填列,具体收入预算可在上年收入基础之上,剔出一次性收入因素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