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0年12月30日 00:00

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

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有关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治“四风”,营造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提示如下:

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提前传达部署,引导广大教职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夯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升纪律和规矩意识。在“两节”期间,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等物品;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活动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纪检监察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两节”期间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制止餐饮浪费情况和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纪检监察办公室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快办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切实净化节日风气。

监督举报电话:8722059687220993

监督举报邮箱:jijiandky@126.com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201229